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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资源优势 发展农村经济
2015-12-17 15:01:00  来源:  责任编辑:邱东莲  

  清流,以溪流环绕清澈故名。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是中央苏区21个县之一。它位于福建省西北部,武夷山脉中段南侧,九龙溪上游。境内低山丘陵广布,间有零星盆地,属于低山为主的丘陵山地。大部分高山分布在县境的南北东面,构成三面高山耸立,中部地形略低的地势。全县面积1825平方公里,河流总长199公里,可开发的水资源5.5万千瓦,至1993年已开发19320千瓦,占可开发总量的35%。清流县地处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日照充足,雨量丰沛。1994年全县辖3镇12乡115村(居委会),人口14.13万人。是传统的农业县,农业是改革开放前重要的经济支柱。清流县是福建省商品粮基地县之一。境内有丰富的矿藏和丰富的林木资源,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前提条件。

  改革开放前,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和“一大二公”的经济体制制约,严重压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阻碍了第一生产力的发展,清流农村经济长期走不出困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政策为清流农村的兴旺、发达带来了新的转机,注入了新的活力,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1994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30552万元,比1980年增长7.73倍,粮食总产由1978年52539.1吨上升到1994年77964吨,增长14.8%;烤烟种植3.83万亩,总产3208吨;水果1978年种植面积2484亩,产量83.10吨,1994年种植15282亩,产量8171吨,分别增长6.15倍和98.32倍;肉、禽、蛋、水产品产量,畜禽存栏等各项指标均提前一年完成“八五”计划。1994年乡镇企业总产值54706万元,乡镇企业工业总产值15617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28.54%,成为全县主要的经济支柱,安排就业劳力21010人,农村剩余劳力问题得到大大缓解。由于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1994年工农业总产值中,工业产值比重达80.06%,比1990年增长2.89倍,大大超过了农业。农业总产值中,畜牧业占20.63%,渔业占4.99%。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生产水平提高,199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554元,比上年增长15.2%,比1993年增长2.56倍,电视覆盖率100%,绝大多数农民解决温饱之后,正在向小康目标迈进。

  一、建立、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动农村改革

  改革开放前,清流县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体制,它既是社员集体经济组织,又是政社合一的政权组织。由于超越了客观经济规律,给农村经济生活和干部思想造成混乱,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自留地、家庭副业、农贸市场被视为是“复辟资本主义的产物”而遭取缔,致使农村经济发展更加缓慢,长期处于徘徊状态,单一的粮食生产上不去,多种经济几乎是空白。1978年粮食畜产仅203公斤,农民年人均纯收入77元,农民年人均口粮250公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清流农村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社队有更多的自主权。1979年上半年,部分生产队为改变贫困状态,自发实行小段作业、定额计酬或分组作业、联产计酬的生产责任制,对农业增产增收发挥一定作用,但干群心有疑虑,无法全面推开。1980年8月,中共三明地委在永安召开全区首次农村经济工作会议,制订搞活农村经济的八项改革措施。9月27日,中共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文件,极大地激发了农民参与承包责任制改革的热情。11月,县委先后派出工作组到城关公社南歧、灵地公社大坪、嵩口公社嵩口,长校公社留坑等大队搞承包责任制的试点,并进行调查,但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在部分干群中,对承包到户仍心有疑虑,认为这是“单干”,将全面导致集体经济的瓦解,因此,除个别偏远地区,条件较差的生产队可实行包产到户外,其余暂不实行。全县464个生产队从“一年一定,一次包死”的大包干生产形式转入“分组作业、小段包工、定额计酬”。有377个生产队实行联产承包到组。6个生产队试行联产承包到户的责任制。1981年上半年,清流县委下发了《农业生产责任制会议纪要》,提出几种不同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由各生产队因地制宜,自行选择,不搞一刀切。李家公社率先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群众生产热情空前高涨,当年粮食总产达1048万斤,比上年增长20.3%,成为当年全县粮食增产最多的一个公社。于是,全县推广李家公社的经验,1021个生产队实行大包干,对粮田专业承包的有424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41.5%。实行定额计酬、按劳计酬的有597个生产队,占58.5%。1983年,全县1023个生产队全部实行包产到户,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农户单独核算,自主经营,当年全县粮食总产达5436吨,比1980年增长8.07%,农民人均纯收入296元,比1980年增长202元。长期未能解决的农民温饱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1984年,清流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在落实粮食生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全县15个乡镇也实行了林业生产责任制。同时,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农业承包期间的规定》,把农业承包期延长至15年以上,多年生经济作物承包期在20年以上,并向农民发放土地长期使用证。1985年起,一些农户因人口增加而要求增加承包地,而有些家庭因人口减少,耕地有余,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精神,由各地自行调剂解决,县政府不作统一规定。

  实行分户承包经营后,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的办法已经无法适应,而农村急需的生产服务、管理、协调的职能机构又没有建立。1984年起,全县各乡镇都建立经济联合社,发挥“生产流通服务,管理协调”等职能作用,把小规模的家庭经济纳入社会化和商品生产的轨道,并联系实际,逐步完善承包办法,加强承包合同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1990年全县粮食总产82993吨,比1980年增长14.16%。

  二、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建立,农村再也不能满足于单一的粮食种植,传统的农业结构受到严峻挑战,逐步为社会主义大农业所取代。改革的洪流冲击着农村传统产业结构的闸门,尤其国家改革了粮食统购和农副产品派购制度,对一些农副产品放开经营,自由购销,价格随行就市,不再由国家统一调配,同时大力支持农村发展个体户、专业户的联合体,从而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经过调整,全县粮食不但增产,而且也促进了经济作物和水产养殖业生产的发展,使全县农村出现了从未有过的大好局面。集贸市场欣欣向荣,购销两旺,商品经济日趋繁荣兴旺。

  产业结构的调整,是农村一场剧烈的变革。这个变革,促使农民转变观念,冲破传统的樊篱。种植业方面,清流县贯彻执行“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调整粮食和经济作物的种植比例,改革单一种植粮食的局面,向山地进军,充分利用山地开展农业综合开发,获得种植业的全面丰收,农业产值与林、牧、副、渔的比重由1984年的52.11:47.48,发展到1987年的43.57:56.43。种植业收入由1980年总收入的77.93%,下降到1985年的35.93%,而1985年的粮食总产却达72412.35吨,比1980年增长12.33%,亩产增加62.5斤,亩产达287公斤。1993年农业产业结构又进行较大调整,农业与多种经营的比例由1990年的74:26调整为62.38。国民经济第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例也由1990年的57:29:14调整为46:40:14,农业结构得到初步优化。清流县一半水田耕地实现烟稻、薯稻轮作,1994年全县粮食总产77946吨,比1980年增长153%。农民人均收入1554元,比1980年增加1460元。在此同时,还积极发展“公司加农户”的经济发展模式,全县建立十大农业基地,既合理地调整了农业结构,又为工业发展提供了原料,使种植业全面发展、全面增长。1994年清流县虽遭受特大洪灾,杂粮仍比1993年增加3000多万斤,水果产量达8171吨,比增68.4%。烤烟产量3208吨,居三明市第二位,是省烤烟生产四大基地县之一,食用菌完成2320万袋,比上年增加520万袋。

  种植业的结构调整和持续发展,也推动了养殖业经营体制的改革和发展。1985年2月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扶持养殖业专业户的规定》,决定给养殖业专业户提供贴息贷款及平价饲料等优惠,以促进养殖业的发展。1985年,清流县生猪饲养突破10万头大关,是1980年的1.52倍,实现人均养殖近一头,耕牛存栏超万头,创历史最高纪录。同时把渔业生产作为振兴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致富工程来抓,大力发展水产养殖。1986年家禽蛋产量254.2吨,比上年增长60.68%,水产品产量521吨,是1984年的3.52倍。至1988年全县生猪存栏数、水产品产量分别比上年增长28.3%、23.2%。养殖业的发展成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支柱产业,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丰富了市场货源,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1994年,全县养殖业产值7831万元,其中,牧业产值6306万元,渔业产值1525万元,分别占农业产值的20.6%和5%。

  清流是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之一。全县森林总面积276万亩,林业用地面积233.33万亩,占85.3%。森林总蓄积量838.6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81.9%。198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清流县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决定,着手进行林业以落实山林权属,划给社员自留山,确定国营场的经营区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体制改革。1983年5月,沙芜公社在三明市率先筹建林业股份公司,制定《林业股份公司工作条例》,实行组织上群众性、管理上民主性、生产上科学性、集体山林折股联营,采用“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形式,成立村林业股份公司。林农造林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1984-1985年,清流县农民向国家贷款营造以杉木为主的用材林达8815亩,全面推动了全县林业生产。至1992年造林面积达19.28万亩,保存率100%,全县有林地面积187.54万亩,占省定目标的102.8%,基本消灭宜林荒山。森工企业由以原木生产为中心,转变为以营林为基础,以贸易为中心,采育结合,结合利用,多种经营,促进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林业从封闭走向对外开放。

  农村实施全面改革之后,农村经济形势发生极大变化,被充分调动了积极性的农民,连年获得丰收,解决了温饱,却有大批剩余劳力急于寻求出路,再加上原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尚未开发,农民还未富裕起来,乡镇企业应运而生,不断发展壮大。清流县各级党委、政府抓住机遇,发展以本县资源为主的乡镇企业,使之成为清流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前,清流农村几乎没有工业,全是手工业作坊,1978年全县有工业、农业、建筑业等企业107家,从业人员2691人,总产值403.93万元,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18.06%,占工农业总产值的9.62%,这些企业实际是传统的作坊或手工业社。1984年,全县人民政府在嵩口镇召开乡镇企业会议,制定了扶植企业的具体措施。广开门路积极引进人才、资金,开展横向联系,开发新项目、新产品。坚持乡办、村办、个体办、联办“四轮驱动”,从单一结构走向跨地区、跨行业、跨系统的联合。这时期的农村工业大多是资源型的竹木粗加工,如小方料、小料材、厘竹等加工生产。初具规模的只有余朋人造板厂、温郊焦油厂、梧地的活性炭厂等3家。当年全县工业总产值869.69万元,从业人员4832人。1985年始,乡镇企业走向发展时期,企业结构也渐趋多远化,如木制品类的木碗、木碟、珠帘等系列开发,相继发展硅金属、铝金属系统冶炼产品、矿产品以及纺织品的开发。仅化学工业就形成林产化工、基础化工、染料化工的化工体系。1988年产值突破亿元大关,超过农业产值。1989年根据中央在经济领域进行治理整顿的决定,对不合理项目进行压缩、停建,并从实际出发,努力发展小水电、矿山等能源企业。1992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若干规定》,开展“一企一新”活动。1993年又制定《关于扶持嵩口、嵩溪、东华三个重点乡镇优先发展若干规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重点乡镇挂钩,帮助解决资金、技术、产品销售等一系列问题。至1994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达54706万元(1990年不变价),拥有企业7798个,从业人数21010人。乡镇企业的发展,使全县农村经济迈上一个新台阶。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清流的扶贫工作也取得新进展。1985年经县委、县政府认定,全县共有人均年收入200元以下的贫困村27个,贫困户1931户、9496人。1986年县委制定《贫困乡村脱贫致富若干政策措施的规定》,组织市、县、乡1073名干部下乡,实行脱贫致富承包责任制,进驻乡村开展扶贫。通过完善扶贫工作责任制,并从资金上予以扶持,各项扶贫方针、政策、措施得到贯彻落实。至1990年全且累计脱贫1883户、9388人,占扶贫对象总户数的97.5%,使这些人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各级政府还采取措施,巩固扶贫成果,防止返贫现象,通过多方资金的筹集和强化科技扶贫,帮助他们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三、深化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格局

  清流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兴农、教育兴农,在深化农村改革中,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各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农民学科学、用科学形成一股锐不可挡的热潮。同时着力注重对劳动者科技和职业素质的提高和培养,在改革的实践中,努力探索科技兴教的道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清流相继恢复和建立农科教各级领导机构,在农村建立各类的科研组织,逐步形成四级农业科技网点,使工作规划、组织、指导、实施有重要的组织保证。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农村经济的主战场。至1994年,全县15个乡镇均建立科技协会,配备科技副乡长,111个行政村建立科普小组,配备科技村委副主任,建立10个科技示范村,1100户科技示范户,东华乡通过省科技示范乡验收。形成全县系统的科技的网络,使科教农的结合走出一条崭新之路。

  县委、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把经济建设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的科技工作方针,抓好农业职业教育,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办好农村技术学校,组织农民参加农函大、农业广播学校学习。通过科技下乡、星火培训等渠道培训1.6万人次。同时鼓励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承包,满足农村科技发展的需要。在农村初级中学实行“3+X”教育改革,还开设了服装设计、电器维修、电脑、民用建筑、种养等专业课,全面开展初中毕业生走向社会前掌握1-2门实用技术的教育培训。由于掌握了一定的职业技术,不少人回乡后成为农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至1990年全县共取得科技成果1832项,其中,农林水牧85项,工业交通50项,医药卫生342项,其他14项。这些成果中有134项获奖,其中获国家级奖2项,省级奖5项,地市级奖12项,大部分成果在生产上得到应用,并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清流县农村推广杂交水稻优良品种,粮食单产曲1978年的205公斤提高到1991年的380公斤左右。此后,清流县政府还在农村普遍推广垄畦栽培技术,早杂优制种技术,编织布育秧等增产措施,均取得良好效益,促进了全县农业的稳产增产。1979年,农技员李必生采用的根外喷施微量元素技术,使柑桔产量增加两倍,该技术的推广使用,使清流县柑桔产量跃上一个新台阶。

  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逐步开放,过去的集市贸易已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问题急待解决。1983年12月,三明地委在全区第三次农村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把基层社办成名符其实的农民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使之成为各种经济活动的中心。1984年1月,三明市委批转供销合作社《关于供销社深入改革的方案》。1986年清流供销社推行“社有私营”,即在企业性质不变,服务宗旨不变的前提下,将小型边远的门店承包给个人,对原有资产有偿使用,实行全员合同,金额退库,经营权和商品所有权合一,改革一步到位。90年代后,清流农村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各乡镇以涉农经济部门为主导,建立植保、农机、会计、林业、营业等股份公司,或由私人承办,或由集体组织、或由乡镇牵头,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对一些大宗或自产农副产品,农户则随着季节变化自发组织销售,通过形式多样的服务体系,把分散的农村商品与市场相联结,逐步建成农村的支柱产业,如嵩溪的豆腐皮、长校的水蜜桃、余朋的芦柑、沙芜的渔产品、林畲的淮山加工和板鸭等生产都已形成产业化雏形,使农产品销售率得到极大提高。把农户分散的生产产品逐步引向市场,逐步参与市场竞争,增强农民的商品意识。

  外引内联和发展外向型是清流农村经济改革的突破性转变。县委、县政府从本地实际出发,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确定“立足资源,外引内联,精深加工”发展经济的战略,即以本地资源为依托,用资源优势换取外地资金和先进技术,创办资源型企业,继而进行产品深加工,开发系列产品,把着眼点放在经济效益高的市场。1980年开始,制定一系列对外开放的优惠措施。1992年推出可供外商合作的10大系列24个重点项目,使全县内联企业跨县、省,向内陆纵深发展。位于境内的省属新垦农场投资1100万元与县合作联建南岐电站,余朋乡引进台资创办渐泉甲鱼场,清流县还从广东、新项目,仅1992年兴办乡以上内联企业达19家,全县达40家。清流县的外商投资成功实例,产生了较大的社会效应。以台引台,以侨引侨,促使清流县外向型企业迅速发展。1994年新办三资企业14家,实际利用外资30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15.8%。新办内联企业119家,引进县外到位资金6142万元,比上年增长123.4%,从而走出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路,活跃了农村市场经济。

  四、完善基础设施,加快发展步伐

  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发展重要讲话以后,清流县委、县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子迈得更大、更加坚定。他们努力探索具有地方特色,适应清流农村经济实际的新路子,大力发展开放型的山区经济,积极改善城乡交通,加强电力建设,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经济建设健康、稳步发展。

  ——农村水利电利建设  清流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水利水电建设,确定“以农田水利建设为龙头,以加快万亩旱亩水利开发为重点,巩固扩大水利工程效益,建立旱涝保收农田”的指导思想,按照“县有重点,乡有战区,村有工程,户有投工”的要求,制定年度水利建设计划,通过多条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全县各乡镇、行政村都成立水利基金会。至1994年,全县水利建设总投资5776.83万元,完成土石方635.55万立方米,使用劳力工日2307.93万,新建小(一)型水库4处,小(二)型水库13处,千亩引水工程5处,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852亩。林畲乡灌区内4000亩的望天田,大旱3年得以有效灌溉,由此扩种双季稻,年增产粮食80万斤,彻底改变了干旱状况。至1993年,全县新建电站4座,新增装机1005万千瓦,架设35万伏输电线器20.4公里,10万伏电线路58公里,0.4万伏线路37公里,解决了10个自然村1245人的生产和生活用电,当年通过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验收。

  ——农村交通事故  清流公路等级低、线形差、路况差,且急弯多而大,集装箱车、载重车难以通行,严重制约经济的发展。为加快交通基础建设步伐,1993年,清流县开展了先行工程建设,组建先行工程指挥部,对省道洋万线清流境内公路全面进行拓宽改造,对省道建文线20公里铺设柏油路面,大灵线嵩口至围埔4.5公里进行路面改造。组织各乡镇进行工程大会战,改建扩建工程取得突破性进展。至1994年全县公路总长642.05公里,实现乡乡通公路,111个行政村中只有1个村未通公路,公路养护里程553.25公里,县乡公路好路率达76%。工程全面改造完成之后,将极大地改变清流的交通状况。

  ——邮电通信建设  清流邮电部门紧紧围绕“经济要发展,邮电须先行”的发展战略,立足本县实际,按照全县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通信为中心,以发展为主线,增强超前意识,90年代以来,大胆走负债经营的道路,促进清流邮电通信向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展。1993年容量5000户的程控电话投入使用,50%乡镇实现电话直拨,形成连接世界各地的现代化通讯网络,为改善投资环境,加快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1994年实现无线寻呼自动漫游通讯。农、市话户由1980年664户,增至1994年的4118户,增长6.2倍,移动电话达88户,名列三明市前茅。在发展城镇通信的同时,邮电部门把发展触角逐步向农村延伸,开展了“百户电话村”等活动,引导消费者投资电信。至1994年,111个行政村实现了村村通电话,其中一半以上村实现涉外经济进村,市内交换机总容量达4096户,农村交换总容量2420户,彻底改变了通讯落后面貌,为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城镇建设  清流县村镇建设遵循“超前、配套、合理、适用”的原则,从1991年开始,对该县集镇和行政村的规划进行重新调整,并制定《清流县村镇规划建设优惠政策暂行规定》,选择一批村镇建设试点,以推动全县村镇建设的逐步开展。1992年初,嵩溪镇率先实施建设与房地产开发结合起来,仅6个月就建成了5公里长街。1990年,全县14个乡镇住宅建设用地78.34万平方米,人均住宅面积16.8平方米。各乡镇均建有自来水厂,农民人均居住面积达16.27平方米。有249个村饮用自来水或卫生水,受益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58.3%。建房材料和质量都有提高,新建住宅均向高档舒适、功能齐全方向发展,涌现了如大路口村、冷水村、围埔村等一批新颖别致,各具特色的新村,为农村村镇建设树立了良好榜样。

  ——村级组织建设  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战斗堡垒作用,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清流县各级党委十分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增强和提高基层组织战斗力,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顺利实施。1984年,中央作出对党组织进行整顿的规定。全县农村党组织进行全面整顿,举办各种形式培训班51期,受训党员3521人,占全县党员总数的90.4%。通过整顿,把对党员的管理教育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上来。同时,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户、“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增强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力。仅1984年,全县2477名农村党员中,有1578名党员联系农户5048户,平均每个党员联系3.2户。清流县委还在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一个支部一座堡垒”活动,加强对农村党支部书记和党员的轮训,并对后进党支部进行整顿。至1993年,有27个村甩掉经济落后帽子,大多数党支部已成为带领群众奔小康的火车头。东华乡大路口村党支部书记带领支部一班人建新村、奔小康,有力地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全村人均纯收入达2600元,集体经济不断壮大,被评为省级明星村,成为全县基层党组织的楷模。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清流县委始终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80年代初期,清流县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主要是通过抓城镇、带农村,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从治理“脏、乱、差”入手,发动群众清理环境卫生,倡导家庭和睦、邻里互助的道德风尚。1991年开始精神文明建设由城镇向农村辐射,开展“六联六建”竞争活动,形成以“大户带小户、富户帮穷户、公司加农户、携手奔小康”为主要内容的联户共建。全县有联户共建小组106个,遍及三分之一的村落。至1993年全县有省、市、县级文明单位347个,公路沿线40个村,基本建成市、县文明村,并树立桐坑、长校、嵩口等50个移风易俗示范村。大路口村、围埔、卢水、芹溪获省级明星村称号。深入、持久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刘福根  曾嫦珊  李升宝  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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