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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费 我做主”清流县多项活动营造维权新态势
2016-03-15 09:07:00  来源:  责任编辑:邱东莲  

县电视台记者采访受益12315维权的消费者

  “本来还愁,我这抽奖还花了999元买的手机没办法退了,没想到在市场监管局同志的帮助下,竟然这么顺利退了货,现在我也知道了,消费有麻烦,就拨打12315”,3月14日,在清流县龙津广场3.15大型宣传活动中,记者将镜头对准了一个刚刚受益12315维权的消费者。

3.15活动现场

  今年中消协确定了“新消费 我做主”的年主题。为全面贯彻年主题活动,清流县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法院、消协、卫生监督所、农业局、烟草、电信等十余家单位开展多项活动,着力打造消费维权新态势。

“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颁奖仪式

  在龙津广场设立纪念“3·15”活动主会场,召集卫生监督所、农业局、烟草、电信等单位,集中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收集了工商、食药监、质监等与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150条,开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举行“2014-2015年度守信用重合同”颁奖仪式,对我县久鸿化工运输有限公司、三明市景致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颁发“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牌匾,增强企业法律和信用意识,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评选,打造企业诚信名片。同时,还借助了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采取人物访谈、开辟宣传栏、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做好系列宣传活动。

3.15活动现场

  据了解, 为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权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还积极探索司法调解维权途径,联合法院、消协,引入司法确认制度,提高消费调解效力。消费调解司法确认主要适用于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协议,但无法当场履行的消费纠纷,若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司法机关的确认,可以对消费调解协议给予法律保障,增强了调解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自去年以来,清流县市场监管部门共接受咨询、申诉、举报10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27万元。其中,运用12315行政调解与消费调解司法确认,为挽回消费者损失8000元。(赵丽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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