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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委党校支部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
2016-04-15 15:44:00  来源:  责任编辑:黄柳青  

  为进一步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和党员活动常态化长效化,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闽委办发【 201548号)文件精神,近日,清流县委党校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专题学习并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

  校党支部结合学校实际,将每月第四周星期五定为“党员活动日”。“党员活动日”主题要突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深化理想信念、优良传统、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党章》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开展志愿服务和党员义工等活动。全体党员同志要自觉服从校党支部的安排,积极参加“党员活动日”开展的各类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开展室外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注意安全。下基层开展慰问走访活动,要提前拟定方案,做好衔接。同时,要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清流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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