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我台现对“清流县广播电视台电视广告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清流县广播电视台电视广告经营权 2、经营期限:三年 3、投标人资格。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凡符合《广告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核准,允许从事媒体广告发布资质并满足招标条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广告经营企业;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企业具有一定的电视广告策划能力和经验,拥有一支专业电视广告经营团队; 3.4、公司与法人代表无不良从业记录; 3.5、本台职工或有本台职工入股的广告公司不得参与报名、投标。 4、投标方式:采取暗标形式,高者中标(低于标底无效)。 5、缴款办法:签定合同时一次性交清一年承包款,第二年承包款应提前一个月交清。 6、竞标保证金:竞标者在报名时,应先交付2万元竞标保证金。中标者的保证金转为承包款,违约者不退还保证金。未中标者的保证金于招标会结束后当场清退。 7、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9日。 8、报名地点:清流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 9、联系电话:0598-5321808 134598803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