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县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已就业单身无房大学生符合条件需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的家庭,可凭户口本、身份证等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申请,本县外来务工人员向县房改办申请。往年已享受廉租住房补贴、实物配租的家庭请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房改办进行年度复核。
详情请查看清流新闻网或政务公开栏。
申请、申报时间:即日起居委会、房改办实施实时受理,以后不再另行通告,请相互转告。
垂询电话:5327866、5322803
清流县房改办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