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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把业务课堂搬进庭审现场
2018-07-12 15:38:43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吴建平  

    7月5日,三明市留置第一案——宁化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志龙第一审判庭现场,旁听席上齐整地坐着一群“特殊的客人”,他们既不是当事人家属,也不是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而是来自清流县纪委监委的纪检监察干部。这是清流县监委成立以来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旁听庭审的“第一课”。

    “这种在庭审现场学习的方式比课堂培训更加直观、有效。”谈及观摩庭审的收获,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妙春说,“在旁听过程中,我一直在反思我们之前查办案件中的不足,以前我们办案更倾向于找出问题,查清问题,但《监察法》实施后对证据的合法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审查调查人员必须转变取证观念,强化法治思维,兼顾证据的客观性和程序合法性。”

    从县检察院转隶到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陈亚男,曾在公诉岗位工作多年,对庭审现场很是熟悉。转换角色后第一次旁听庭审,她深有感触:“旁听庭审对我来说又是一次学习的过程,我将努力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在取证方向、证据收集等方面,提供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

    参与本次旁听庭审的,不仅有直接参与审查调查的纪检监察室干部,也有案件审理室干部,还有从事综合业务工作的同志。休庭结束后,旁听庭审的纪检监察干部们并未立即离去,而是趁热打铁地与法院有关同志就法律业务知识进行深度交流学习,研讨法法衔接问题。

    “下阶段,我们还将探索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机制,通过庭审培训,让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实案旁听、观看法庭质证过程,强化法律程序意识,逐步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推动实现纪法全面贯通、法法无缝衔接,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清流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三明日报清流记者站 吴火招 王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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