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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造林的清流模式
2019-01-07 08:31:49  来源:  责任编辑:  


三明日报清流记者站 吴火招


12月5日,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黄坑村领到了合作造林的第一年“保底预分红”。这是清流县向创新要动力,通过创新经营模式,开展合作造林,促进村集体增收,提升林地高效、生态发展的结果。


清流是全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县之一,全县土地总面积271万亩,林业用地面积231.2万亩,森林覆盖率78.7%,林木总蓄积1441.6万立方米。


15年前的林权制度改革,将林权转让或承包给个人或公司,盘活了集体林木林地产权,村集体参与林木承包经营收益分成,保证村集体有持续稳定的收入。


经过多年的发展却出现困局。“砍木头很积极,出钱造林就没人了。”清流县林业局林业基金投资管理站站长黄小俊说,砍伐完后,承包期限到了的集体林地,收回村集体,村里常常由于资金不足,难以再次投入造林。而承包给私人的林地,可能出现资金投入后林木质量没有保障,也可能出现资金不足造不出好林,最后导致无法收到林地使用费,甚至连林地资源也浪费了。


2018年,为提高村集体林地的经营管理水平,也为壮大村集体经济,清流县在长校镇、温郊乡试点“合作造林”新模式。


“把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做,通过鼓励村委会将集体林地入股,与有资金和技术优势的县林业局林业基金投资管理站开展合作造林,进行适度规模的集约经营,促进林地高产高效和森林的生态、经济效益提高,并促进村级集体收入稳步增长。”黄小俊介绍道。


基金站以每年每亩5元为基数进行保底预分红,以后按每一年增加一元的标准将经营利润预分给村委会,支付的最高预分红资金按第三十一年封顶计算,不再增加,山场的经营利润收益,基金站和村委会按6∶4进行经营利润分成,村委会的利润分成包含之前的保底预分红部分,当经营利润分成资金不足以抵扣保底预分红时,村委会无需补交不足部分。


作为试点的长校镇长校村、黄坑村、荷坑村和温郊乡桐坑村、梧地村,今年3月与县基金站合作造林3700亩。


“我们这个月对黄坑村合作造林的山场进行了验收,造林成活率90%以上。这种较差的岩石性立地条件,能有这样的成活率,已经非常不错了。如果是交给私人造林的话,肯定没有我们这样专业的森林经营队伍经营管护得好。”黄小俊说,按照立地条件选择搭配珍贵树种进行种植,极大地提高了林地经济和生态效应。


“没有合作造林,村里的集体林地闲置在那也是价值发挥不出来,村里也没法管,有些木头就被偷走。如今开展合作造林,村里以后就有了稳定的递增分红收入了。”黄坑村支部书记李晓敏领到第一笔保底预分红时说,往年村财收入只有2.7万元,通过合作造林稳步增收又是一笔可观的收益。他介绍,村里最近正在采伐的149亩林地,马上可以收回作为村集体明年春天的合作造林用地。

下一步,清流县将继续协助村委会及时收回林木采伐后承包经营期限到期或不足一个林木轮伐期(16年)的林地,及村集体在流转、承包经营中违约应终止的林地,进一步做大合作造林,做大集体经济,增加村财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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