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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2019年公开选拔城区小学校长实施方案
2019-06-27 17:23:09  来源: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邹新根  

中共清流县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清教委〔2019〕25号


清流县2019年公开选拔城区小学校长实施方案

为深化新时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发展,优化中小学领导班子结构,激发校长队伍活力,激励校长干事创业热情。根据《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3号)、《清流县中小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县范围内开展城区小学校长、副校长公开选拔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岗位及名额

清流县实验小学校长1名、清流县城关小学副校长1名。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任人唯贤、以德为先、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三、岗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四、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 竞聘校长岗位人员应具有校长岗位任职经历或三年及以上学校副校级岗位任职经历;竞聘副校长岗位人员应具有学校副校级岗位任职经历或有学校中层管理、年段长、班主任工作三年及以上经历(学校中层管理、年段长、班主任工作年限可累加)。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七)属在编在岗具有干部身份的中小学教师,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竞聘校长岗位人员原则上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竞聘副校长岗位人员原则上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

以上任职、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以学年为单位计年限(上年7月初至本年6底为一学年)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与选拔  

(一)近三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效能问责的;

(二)正在处于立案审查期的;

(三)其他不符合任用条件的。

六、选拔成绩计算办法  

总分100分,其中考评10分;个人荣誉10分;面试成绩70分;民主测评10分。计分保留两位小数。

(一)考评情况计分办法(10分)

1.竞聘校长:取近三年所在学校教育目标管理考评的平均分,计算公式为 (2016+2017+2018)÷3×0.01,学校教育目标管理考评分由县教育督导室提供。

2.竞聘副校长:取近三年年度考核等级分的平均分。优秀等级为10分,合格等级为8分。

(二)个人荣誉计分办法(10分)

1. 2016年7月到2019年6月期间,获得国家、省、市、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等)分别加4、3、2、1分。

2.获省、市、县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分别加3、2、1分;获省、市、县骨干教师称号的分别加1.5、1、0.7分。

3.获省、市、县名校长(或教学名师)分别加4、3、2。

以上三类可累加,同一学年度同类别取最高一次计分,不累加。个人荣誉封顶10分。

(三)面试计分办法(70分)

面试分值为100分制(其中竞职演说60分、现场回答问题40分,根据7位考官的面试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五位考官的平均分×0.7为竞聘者的面试得分。

(四)民主测评计分办法(10分)

主要测评选拔对象政治素质(15分)、领导能力(20分)、专业能力(20分)、工作作风(15分)、工作实绩(15分)、廉洁自律(15分)等六个方面,按测评平均分÷10计算分数。

七、竞聘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制定选拔工作方案、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拟聘人选、组织考察、公示、决定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选拔工作方案  

2019年6月27日起,在清流新闻网发布《清流县2019年公开选拔城区小学校长实施方案》。

(二)报名

1.时间:2019年7月1日-7月3日。

2.地点:县教育局教师股(六楼)

3.要求: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1)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的《清流县2019年公开选拔中小学校长报名及信息登记表》2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红底彩照2张。

(三)资格审查

2019年7月4日 资格审查组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2019年7月5日 到县教育局教师股领取准考证。

报名者提供信息应该真实,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者选拔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面试

1.时间:2019年7月6日(星期六)上午8:30 

2.地点:见准考证

3.考官聘任:由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临时决定

4.面试方式:竞职演说、现场回答问题

(1)用时:25分钟

(2)总分:100分

(3)程序:竞职演说10分钟、现场回答3个问题15分钟。

主要测试履行校长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办学思想、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和推行课堂教学改革有效提高教学质量的策略等。

(五)民主测评

测评工作由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测评工作组深入竞聘者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及学校,邀请乡村(社区)干部及人大代表等10人,随机抽取学校教师代表10人和学生家长代表10人进行公平、公正的民主测评,并据实统计测评分数。

(六)确定考察人选  

将选拔对象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成绩、个人荣誉、面试、民主测评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进行累加为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竞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七)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报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考察对象所在学校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如果候选人今年已考察的,将不再组织考察。

(八)确定聘任人选及岗位  

根据选拔对象的总分和考察情况,由公开选拔领导小组根据各方面考核情况提出拟聘人选建议名单,报县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并将拟聘人选在清流新闻网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聘任问题的,县教育局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在2019年秋季学期聘任为校长或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公示期间发现有影响聘任问题的,取消拟聘资格,公开选拔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依次考察递补。

八、工作纪律

(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并严格遵守公开选拔的程序和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不准参加任何可能影响公开选拔公平、公正的活动。违者,将按相关党纪、政纪予以追究。凡与选拔对象按规定具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二) 选拔对象不准以任何方式对公开选拔工作人员采取任何可能影响公正的行为,不准通过暗示、指使、串联、威胁等非法手段影响他人评议,不准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其他选拔对象进行人身攻击,违者,取消选拔资格;情节严重的,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领导,成立清流县2019年公开选拔小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十、本方案由清流县2019年公开选拔城区小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清流县2019年公开选拔城区小学校长报名及信息登记表

附件2:清流县2019年公开选拔城区小学校长民主测评表

中共清流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9年6月27日

文件下载:

清流县2019年公开选拔城区小学校长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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