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林某堤、郑某发、范某宝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庭审顺利结束。 庭审进程 在历时五天的庭审中,庭审历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阶段,重点对起诉书指控的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强迫交易、妨害作证等违法犯罪事实及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等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从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部分被告人或辩护人也向法庭提交了多组证据,法庭依法进行了调查核实。 庭审进行时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了多轮辩论。控辩双方围绕涉案犯罪组织是否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讨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犯罪以及量刑情节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公诉机关根据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分别提出了有期徒刑17-19年及有期徒刑2-3年幅度不等的量刑建议,同时从高利贷、暴力讨债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巨大危害等多方面进行了法庭教育。林某堤、范某宝等10名被告人在庭前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 在8月2日庭审中,面对大量的证据材料和强大的法律威慑,被告人叶某兰、张某程、陈某梗3人当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至此,本案14名被告人中共有13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当庭悔罪,其中包括多名骨干成员及1名组织领导者。 在最后陈述阶段,多名被告人谈及年迈的父母、孤独的妻子、年幼的子女,表示因自身法律意识淡薄触犯了法律,给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也失去了与父母家人团聚的美好时光,纷纷流下悔恨的泪水,表示将会好好改造,希望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再尽为人父、为人夫、为人子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