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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半月堂”】2019·第三十期
2019-11-25 15:25:00  来源:中共清流县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吴建平  


本期题要:

专家解读1.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

2. 十三个“坚持和完善”发出“中国之治”最强音

3. 从三个维度理解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是本次会议鲜明的主题。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从十三个方面列举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其中“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

《决定》第七点指出,“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站在增强制度优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为文化制度的改革创新和完善发展指明方向,意义重大而深远。文化制度是国家制度的重要内容与有机组成部分,从文化制度的视角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

先进文化是支撑。《决定》指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支撑。”文化不只是生活方式,更是一种精神价值,一种意义体系,它的意义在于给心灵启迪,给精神以力量。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滋润和涵养。所以,只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熔铸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才能提供文化制度的强大思想动力与信念支撑,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广泛凝聚起人们的精神力量,才能构建起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精神支撑。

文化自信是动力。文化具有鲜明的主体性。文化自信是一个民族对自己文化的自我肯定和自我认同,即对民族文化价值及其生命创造力和自我发展前景的充分肯定、自觉坚信与执着坚守。文化自信奠基于文化自觉,是对我们“自信什么,为何自信,如何增强自信”等重大问题做出理性分析和科学问答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文化态度。建立在理性文化自觉基础的文化自信,往往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和创造潜能。这种文化自信往往具有包容性、创新性与进取性,它使我们拥有强健的昂扬向上的健康心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文化自信是一个民族、国家在文化发展中保持强健的心理、坚守自我、知所趋止、顽强进取的精神定力与顽强韧性所在。文化的繁荣发展归根到底在于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力的充分发挥。所以,坚定文化自信,发展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我们就能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释放出创新创造的巨大文化潜能,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构建起充分反映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先进文化制度。

马克思主义指导是根本。我们建设的国家制度以及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有方向的,那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因此,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马克思主义是一套以人民为中心、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价值体系,它占领着真理、道义与价值的制高点。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我们的文化制度建设就占据了精神高地,就拥有了强大的真理力量和不竭的价值力量。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任何文化制度的背后都有一套价值观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观和中国革命文化价值观的综合集成与创新发展,凝聚着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最大价值公约数,它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意愿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人民,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不断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我们就能大力激发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热情和活力,构建起充满生机活力的文化创作生产和文化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创新离不开观念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变革。以先进文化为支撑,以坚定文化自信为动力,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我们就能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文化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系陕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十三个“坚持和完善”发出“中国之治”最强音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在此背景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胜利召开,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历史发展到今天,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现成的治理体系完全适合中国的国情。探索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也无先例可循,中国必须探索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家治理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无到有,经过历代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历经探索、实践、创新、发展各个阶段,过程虽然曲折,但前景光明远大。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摆在突出位置,抓住了国家治理的根本。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十三个方面的“显著优势”。这十三个“显著优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的生动诠释。对于未来的发展,十三个“坚持和完善”则是立足现实、不断创新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解决方案,发出了“中国之治”的最强音,为未来党的建设和国家的发展确定了基调。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从一个贫困的、弱小的国家逐渐成长为经济体量世界第二大的国家。从一个封闭的计划经济国家,发展为高度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新的历史征程中,我们要不断地创造历史伟业,就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作为历史和人民选择的执政党,党自身的建设和执政能力是“中国之治”成败的关键。

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中国共产党自建立以来,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我们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定》指出“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对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的深刻阐发。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并把制度执行到位、将政策贯彻到底,最大限度激发制度的效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改革的获得感。

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灵活运用,是促进人类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且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使中国在坚持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不动摇的同时,对于如何在中国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具备了高度的反思能力。在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提下,不断地完善各项制度,不断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与世界人民和平友好相处。在经济上,主张建设“创新型”、“开放型”、“联动型”和“包容型”的世界经济。在政治上,中国坚持国家不论大小、强弱、贫富,都平等相待,既把自己发展好,也帮助其他国家发展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坚定不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定不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经过党和人民多年的努力和完善,当前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逐渐形成了十三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等十三个方面做出许多新的制度安排。十三个“坚持和完善”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具有新颖的、丰富的理论内涵,体现了一系列鲜明特点,发出了“中国之治”最强音。

(作者系浙江财经大学国民经济管理系主任、博士生导师)

 

 

从三个维度理解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决定》的说明中指出,中央政治局决定这次中央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考虑:“第一,这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第二,这是把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根本要求”“第三,这是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的有力保证”。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维度理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即因时而进、因事而举、因需而新。

因时而进:适应时代之变的必然选择

“天下之势不盛则衰,天下之治不进则退”。一方面,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家间在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联系空前紧密、发展密切相关。中国要妥善处理各类国际风险与挑战,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更需要适应时代之变,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进入了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关键时期,走到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站在“强起来”的时代节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选择、是始终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旺盛生命力的必然选择、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必然选择、是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的必然选择。

因事而举: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要求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着眼于时代舞台,又着眼于世界舞台;既着眼于继承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历史底蕴,又坚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制度自信,是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要求。一是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国家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国家治理制度的设计与完善都必须依靠提高党的领导制度现代化和科学化水平来实现。必须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切实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的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组织和领导保障。

二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历经伟大探索和实践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制度越来越显示强大的发展活力。要在坚持好、巩固好、发展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坚持改革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运用制度和法律深化改革的能力。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引擎,提高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着力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完善、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的制度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三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决定》指出,“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各项事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相互衔接、相互协同,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因需而新:创新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

新时代创新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一是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导向。始终把人民放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在制度安排与治理实践中,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分析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顺民意、察民情、解民忧、惠民生,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二是要贯彻新发展理念。需要努力提高统筹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破除利益固化藩篱,提高运用制度和法律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三是要依靠人民智慧。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人民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力量源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紧紧依靠人民,把人民作为胜利之本、力量之源,提高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发挥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和历史发展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取得新的胜利。

(作者系吉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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