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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半月堂”】2019·第三十一期
2019-12-02 16:05:00  来源:中共清流县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吴建平  


本期题要:

专家解读1.国家治理现代化对人类文明发展的贡献2.“夯基垒台、立柱架梁”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3. 探寻“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

 

国家治理现代化对人类文明发展的贡献

 

现代化是人类文明发展与进步的标志。20世纪60年代,中国共产党首次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正式将“四个现代化”确定为国家发展总体战略目标。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10月31日刚刚闭幕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提出,既是对以往“四个现代化”的提升,又是在全球治理竞争背景下推进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选择。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标志,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动力。概括起来,国家治理现代化对人类文明发展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西方发达国家在实现经济现代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付出了沉重代价。例如,西方国家的早期工业现代化经历了“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后来在西方主导的世界经济体系中,成功地将经济现代化的代价转移到发展中国家,顺利实现了产业转型和升级。我国的现代化也经历了不断探索与反思的过程。现代化应该是一个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等在内的全面现代化,应该是一个有机的、协调的、动态的和整体的系统,特别是作为政治文明现代化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能够为物质层面的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国家治理现代化包括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两个方面。强调体系,意味着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系统性、整体性和全面性的现代化,不是过去那种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碎片式的现代化发展模式。强调能力,意味着国家治理现代化以建立高效运作的制度体系为核心,以提高制度的整体治理绩效以及提高国际竞争力为目的,不是过去那种低效率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国家治理现代化将为国家的发展提供整体性、全面性、系统性的发展战略,统筹解决现代化进程中的不均衡、不协调问题,从而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

其次,国家治理现代化为人类文明的传承作出重要贡献。20世纪90年代以来,治理理论开始兴起并向全球传播。治理涉及权力的转换和权威在社会的运作方式,它所关注和解决的问题是人类社会由谁来治理以及如何治理。治理是人类追求政治文明进步和社会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思路。治理竞争也逐渐成为统领人类文明发展的新的竞争模式,同时一种超越国界的全球治理也日益兴盛。相互学习和借鉴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基本规律,也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现高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经验。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要树立全球战略视野,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以积极主动的开放心态,广泛学习和借鉴人类社会优秀文明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创新。邓小平说过:“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具有显著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的制度,在坚持和巩固的同时,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以治理效能彰显制度优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无疑将会为人类文明的传承做出重要贡献。

第三,国家治理现代化为人类文明的多样性作出开创性贡献。现代化道路具有多样性是被人类文明发展历程所反复证明的,选择何种现代化道路是各国人民的自由权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就是要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模式。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不能要求有着不同文化传统、历史遭遇、现实国情的国家都采用同一种发展模式。中国在漫长的历史时期曾为世界贡献了灿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给人类社会贡献物质文明,而且要贡献政治文明,特别是制度文明,为人类文明的多样化做出开创性的贡献。

(作者系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研究员)

 

“夯基垒台、立柱架梁”

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未来中国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擘画了总纲领、开启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航程。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制度是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支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致力于探索一条与西方不一样的、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现代化道路。“经国序民”必先“正其制度”。其中“制度”是关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中,77次提到“制度”一词,只有“制度”才能“经国序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决定》指出,要“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做好顶层设计,分步骤、分阶段地完成。《决定》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步走”的总体目标,即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夯基垒台、立柱架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显著优势。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发展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走完了很多国家需要几百年才能走完的路,走向了世界舞台的中央。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70年砥砺奋进,我们的国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无论是在中华民族历史上,还是在世界历史上,这都是一部感天动地的奋斗史诗”。《决定》指出,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正是因为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才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决定》从十三个方面进行了概括,这些制度优势夯基垒台、立柱架梁,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

四梁八柱、纲维有序,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制度”好不好,关键看疗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统筹谋划,注重解决制度中的深层次障碍,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体制改革,有效解决了一批结构性矛盾,克服制度上的梗阻和堵点难点,实现了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工作要求,即“十三个坚持和完善”,为下一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支起了“四梁八柱”,擘画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实施路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在这十三个方面进一步推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领导是关键,是产生持续前进动力的火车头、发动机,更是中国制度的活力所在。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能不能实现现代化,能不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关键在党,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总之,十九届四中全会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党的领导、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等各方面,架起了四梁八柱,使得下一步工作方向明确、纲维有序。

(作者系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化制度优势为治理效能:

探寻“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份《决定》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实现“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和“执行之律”。《决定》在总论部分高度凝练的十三个显著优势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根本保障所在,是“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所在;《决定》在分论部分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明确了各项制度必须坚持和巩固的根本点、完善和发展的方向,并描绘了三步走的总体目标,从逐步实现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到制度更加完善,最终实现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为实现“中国之治”制定了“执行之律”。从《决定》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在于党的领导、治理主体间的协同以及制度体系的完善,只有充分发挥党的坚定领导力,治理主体间的全面协同力,制度体系的动态执行力以及制度设计的持续创新力,才能有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伟大目标的早日实现。

一、党的领导是实现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保障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度和全面领导制度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坚定领导力是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决定》不仅突出党的领导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领导地位,还着眼于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出6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二是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三是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四是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五是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六是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这是构成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基本要素,也是实现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动力。因此,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三步走”战略,必须全面建设、始终坚持、不断完善发展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只有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坚定领导力,才能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现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治理主体间的全面协同是实现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力量

《决定》指出:“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所有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推动各方面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因此,制度的有效执行不仅需要在党的领导下通过不断完善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更需要上述党和国家机构、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治理主体在制度执行中尽职履职、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形成各治理主体之间的全面协同力,充分彰显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全方位的“显著优势”。特别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人大、政府、政协、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制度坚持、完善、发展和执行的核心主体,其全面协同力是实现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力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系统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要紧紧围绕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要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履行好人大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是我国的重要制度,国家行政管理承担着按照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只有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政府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从而提高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各项工作能力和水平。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也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政协系统要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职能责任,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突出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法治体系也是我国的重要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保障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切实得以坚持巩固。

三、制度体系的完善是实现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有力保证

《决定》提出的十三个“坚持和完善”,不仅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更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有力保证。除了上述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等根本制度,政治协商等基本制度以及政治体制、法治体系重要制度,在《决定》提出的十三个“坚持和完善”还包括我国的文化制度、社会治理制度、军事制度等根本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经济制度等基本制度以及由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派生而来的、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具体的重要制度,如我国的经济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党的建设制度等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十三个“坚持和完善”不仅在坚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上相衔接,还在统筹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进行了多重统一。制度体系不仅需要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更需要激发制度活力,通过以人民为中心制定制度,以公正为准则执行制度,以科技创新为手段赋能制度,以约束权力完善法治为目标神圣制度,全方位优化制度设计和执行流程,发挥制度体系的动态执行力和制度设计的持续创新力,真正实现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总之,《决定》提出的十三个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为实现中国之治开启了“制度密码”;而坚持、完善、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以党的坚定领导力、治理主体的全面协同力、制度体系的动态执行力和制度设计的持续创新力,则为通往“中国之治”制定了“执行之律”。在党的领导下,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坚定制度自信,提高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各项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贡献力量。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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