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监狱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公信力,确保监狱依法公正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司法部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福建省监狱系统执法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选任清流监狱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监督员职责 ㈠监督选任机关的执法活动,提出加强和改进监狱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㈡应邀参加监狱组织的有关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向监狱反映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㈢列席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评审会议,旁听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 ㈣向监狱有关部门就监狱管理工作、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执法监督员名额 根据报名情况选任5至7名执法监督员 三、执法监督员任职期限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执法监督员报名条件 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0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㈡担任监狱执法监督员的,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在读)。 ㈢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未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未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未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㈣非在职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非在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非在职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存在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执法监督员职责的情形。 ㈤不存在其他不宜担任监狱系统执法监督员的情形。 五、报名方式 ㈠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可以向监狱推荐报名; ㈡接受个人自荐报名。 六、执法监督员报名时间和地点 ㈠报名时间: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11日 ㈡报名地点与联系电话:福建省清流监狱刑罚执行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8-5261996。 ㈢报名所需材料:福建省监狱系统执法监督员推荐(自荐)表。 附件:福建省监狱系统执法监督员推荐(自荐)表 福建省清流监狱 2019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