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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红十字会接收“疫情防控”捐赠情况公示(五)
2020-03-16 10:05:41  来源:清流县红十字会  责任编辑:吴建平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积极捐赠款物,支援疫情防控工作。截至3月13日,累计接收捐赠款物109.95万元,其中资金69.11万元,物资价值40.84万元。累计支出款物106.44万元,其中资金65.6万元,物资价值40.84万元。

清流县红十字会接收“疫情防控”捐款明细

清流县红十字会接收“疫情防控”物资明细

备注:三明市红十字会定向捐赠我县新型冠状肺炎防控指挥部一批“疫情防控”物资,口罩13000个、防护服300套、热成像测温系统3台,总价值175500元。

感谢社会各界对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所给予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我们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竭力为广大爱心企业和人士做好服务工作。

一、物资捐赠

当前急需物资:

N95口罩(有注册证,无阀门)、防护服(连体带鞋套)、一次性医院外科口罩、防护面罩、护目镜、84消毒液、一次性消毒床罩、一次性普通口罩、一次性医用帽、一次性使用手术衣、医用手套等。

二、社会捐款渠道

银行捐赠:

账户名:清流县红十字会,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清流支行,账号:3500 1647 3070 5250 5387;

邮政捐赠:

地址:“清流县北大路9号(计生服务站4楼),清流县红十字会(收),邮编:365300“

县红十字会联系电话:0598-5321011

重 要 说 明

1、捐款用途:为专款专用,通过银行汇款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意向“疫情防控”。

2、为方便开具、寄发捐赠票据或捐赠证书等,捐赠时务必注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3、捐赠款物原则上由县新型冠状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主管单位:清流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5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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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98-5329559 业务合作QQ:1476150670 投稿信箱:14761506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