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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公开承诺事项
2021-04-19 09:28:14  来源:  责任编辑:吴建平  

清流县委政法委公开承诺事项

一、扎实开展平安宣传“五进”活动。

二、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持续推进“综治+保险”社会治理模式。

四、深入开展“六无”村(社区)建设。

五、持续开展“乡贤回归助力社会治理”工程。

清流县人民法院公开承诺事项

一、有案必立有讼必理。

二、全面开展"智慧办案"模式。

三、诉非联动多元解纷。

四、畅通特殊保护渠道。

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七、加快兑现胜诉权益。

八、畅通信访投诉渠道。

九、积极参与法治乡村建设。

十、畅通基层法治宣传渠道。

清流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承诺事项

一、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二、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

三、创新办案机制护航金融安全。

四、保障群众“头顶上”“舌尖上”“脚底下”安全。

五、扎实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创新。

六、全力守护碧水蓝天。

七、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八、加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九、加强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

十、加强法治宣传力度。

清流县公安局公开承诺事项

  一、承诺推行“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的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户籍、车管、出入境办证大厅等窗口单位及时受理群众申请,能够一次性办理的事项当场办结,不能一次性办结的事项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充的问题,争取第二次办结,不让群众多跑腿。开通申请人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绿色通道,法定节假日确需办理相关证件的,实行预约办证制度。

二、承诺每月5日、25日公安局长接访活动,平时由分管领导接访,做到随时来访随时接访,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畅通投诉渠道,全面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三、承诺警务公开,接受监督。把行政执法的依据、权限、范围、程序、监督途径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认真执行公开听证、案件回告等制度,推行警务公开,做到文明执法和热情服务。

四、承诺依法履行公安职责,严厉打击黑恶犯罪、电信网络诈骗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整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强化校园安全保卫,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五、承诺公开局长、政务微信二维码,以此为依托,查究公安机关和民警执法执勤、履行职责、警风警纪方面存在问题。

清流县司法局公开承诺事项

一、进一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

二、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三、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的管理教育。

四、进一步开辟法律服务绿色通道。

五、进一步提供便民公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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