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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公安局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
2021-04-21 16:30:12  来源:  责任编辑:吴建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整顿,现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面向社会公布,恳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到位问题。(“三个规定”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候审等问题;

(三) 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四)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五) 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六) 行政拘留未执行问题;

(七) 其它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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