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整顿,根据清流县司法行政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现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面向社会公布,恳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 (二)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三)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四)违规参股借贷; (五)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原法院、检察院人员充当司法掮客、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等顽瘴痼疾; (六)公证人员违规违法执业,不履职尽责,损害群众利益; (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规违法执法,影响刑事判决、刑事规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