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批示指示精神,深入打击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社会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凡是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犯罪人员的子女,一律在城区学校新入学时予以招生入学严格把关。 二、凡是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犯罪人员,一律列入金融联合惩戒失信人员名单,限制其坐动车、坐飞机、住宾馆、子女就读私立学校等高消费行为。 三、凡是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犯罪人员,一律限制出境;其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就业等函询调查一律从严把关审核。 四、凡是党员、公职人员及其子女、配偶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犯罪,一律依党规党纪从严处理。 五、凡是滞留缅北地区拒不申报返乡或非法出入境的人员,一律深挖余罪,从严从快重判、数罪并罚、处以实刑。 六、凡是党员、公职人员及其子女、配偶从事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犯罪的,一律取消平安奖、文明奖发放资格。 七、凡单位(含村居)干部、职工参与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犯罪的,一律取消该单位“平安单位”“平安村(居)”等当年度各项评优评先评选资格。 八、凡是辖区内发生非法出入境及电信网络犯罪案件、造成全国性恶劣影响的,一律给予所在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免职处理、村(社区)委会主任责令辞职或依法罢免。 九、凡是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供作案场所或工具(如提供出租房、山场、林场、厂房等场所;提供对讲机、蓄电池、上网卡、手机、电话卡、遮雨棚等工具)和提供条件或帮助的(如搭棚子、送饭、望风放哨、通风报信等)全部列入整治对象。 十、凡是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措施、审核义务未履行到位,导致银行卡、手机卡等被用于电信网络犯罪的,一律通告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行业主体责任,一律限制其在本县域内业务拓展,涉及犯罪的行业从业人员,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从严从重查处。 清流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 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