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清流新闻
更多》党员之家
更多》文化之窗
当前位置:首页 > 清流新闻网 > 乡镇部门 > 
清流县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联合整治专项行动
2021-09-06 10:41:06  来源:清流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李晓婷  

自5月份以来,三明市清流生态环境局、清流县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文旅局、城建中心、市监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8部门联合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改善清流县城市夜间声环境质量,营造安静、舒适、文明的人居环境。

日前,联合整治组分别来到广场、公园、餐饮店、KTV、建筑工地等场所,督促各经营场所从细节入手做好噪声防控,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三明市清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魏浩龙表示,我们开展“静夜守护”专项行动,目的就是要将群众反应的噪声问题解决于萌芽,对重点热点问题坚持整体联动、综合治理、重点突破。同时,我们再次要求夜间经营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减少噪声排放,防止噪声扰民。

“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042人次,组织宣传70余次,发放宣传单3420份,新增禁止鸣笛标识牌2个,设立建筑工地噪声自动监控设备12套,检查娱乐场所、餐饮、商业活动场所、广场舞、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噪声污染源412家次,对群众反映强烈、居民聚集区附近的KTV、酒吧以及广场舞等开展10家次“测管联动”,责令整改企业16家,立案查处夜间噪声扰民企业1家。

拓展资料:

“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联合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建筑施工、道路施工以及市政建设等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

2.夜间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露天餐饮场所夜间经营噪声扰民、餐饮和文化娱乐场所夜间噪声超标或超时经营等行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广场舞、健身操等夜间噪声扰民问题。

3.城区机动车辆夜间违反禁鸣规定,不正确使用警报器和音响装置等噪声扰民问题。

4.城区工业企业夜间噪声污染问题。

主管单位:清流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519号
闽ICP备10031772号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111007号
电话:0598-5329559 业务合作QQ:1476150670 投稿信箱:14761506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