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县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停车难”、“乱停车”问题日益凸显。为了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缓解城区道路拥堵、停车难的问题,拟在我县城区范围内实施智慧停车收费管理,通过智能化管理的手段统一管理县城区公共停车位,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倡导绿色出行,创造有序的交通秩序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管理模式 采用(地磁+巡检车)的现场监管模式 三、收费方式 采用自助缴费方式,泊车车主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主动支付、微信扫码支付、支付宝扫码支付、无感支付等方式,方便快捷。 四、实施范围 试点:对清流县部分主干道已画好停车位线的路边停车位(文化街、龙城街、河滨路、长兴中街、凤翔街)、渔沧社区公共停车场先行实施智慧停车收费管理; 城区范围全覆盖:将我县城区范围内剩余路段的公共停车位和后续新增的公共停车场逐步列入统一平台收费管理。 五、收费标准及优惠活动 根据《三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和《三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按照《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三明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告》(明发改价格〔2021〕165号)第四点:除政府定价范围之外的其他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停车场所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其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的,通过招、拍、挂的国有资本运营管理的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收费标准定为: 元/车位 说明: 1.第一批次收费区域为:龙城街、河滨路、文化街、凤翔街、长兴中街。 2.渔沧社区停车场免费停车。 3.车辆停放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免费。 4.车辆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车辆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重新按停放时间循环计费。 (二)优惠活动: 投入运营的前三个月实施免费停车,三个月后正式运营。同时停车新注册用户可在微信公众号免费领取30元的优惠券,助于广大群众接受使用。 六、收费追缴 每月以短信的催缴方式发送至缴费人员手机,经多次催缴后,半年以内仍不缴费人员,将通过媒体方式进行曝光,并采取法律渠道追缴。 七、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7日 征求范围:全县社会各阶层、各行各业、各界人士。 征求方式: 1.平台留言。可通过清流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意见征集栏目留言提出意见建议。 2.发送邮件。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qlcsgl@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对清流县城区智慧停车收费管理建言献策”。 3.来信来函。意见建议纸质材料可邮寄至: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邮寄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33号(信封封面注明“对清流县城区智慧停车收费管理建言献策”字样)。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供宝贵意见建议! 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