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清流新闻
更多》党员之家
更多》文化之窗
当前位置:首页 > 清流新闻网 > 公告公示 > 
​清流县关于启动3-11周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的通告
2021-11-03 09:33:29  来源:清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责任编辑:李晓婷  

根据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自11月2日起,我县全面启动3-11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

年龄3-11周岁(接种当日年满3周岁)无接种禁忌症人群。

二、接种安排

11月2日开始启动3-11周岁人群第一剂次接种,12月15日前完成目标人群全程接种,两剂次接种时间间隔21天。

1.龙津镇(城区):城关小学、屏山小学、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屏山幼儿园、城关幼儿园6所学校(幼儿园)均在本校(园)接种点接种;其他民办幼儿园和非在校在园儿童请根据时间安排前往县妇幼保健院接种点接种;各班级具体接种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各校(园)接种安排如下:

image.png

2.其他乡(镇)3-11周岁人群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学校(幼儿园)组织,安排在乡(镇)卫生院接种点接种,具体时间由各乡(镇)根据接种点的安排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3-11岁适龄人群接种时请监护人陪同,前往接种时携带预防接种证及身份证件(或户口本),佩戴好口罩、穿宽松衣物,接种前避免空腹、劳累,配合接种人员做好健康询问和知情告知工作,仔细阅读并签署《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知情同意书》,接种后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后方可离开,并避免剧烈运动。

2.接种全程要做好戴口罩、一米线等个人防护,避免扎堆,错峰接种。

3.如受种者在近期需要接种其他疫苗,应确保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间隔大于14天,同时要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请广大居民朋友高度重视子女的健康安全,陪同和监护子女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尽快完成两剂次全程接种,切实筑牢人群免疫屏障,让孩子更加健康快乐地学习和生活。


清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2021年11月2日

主管单位:清流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519号
闽ICP备10031772号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111007号
电话:0598-5329559 业务合作QQ:1476150670 投稿信箱:14761506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