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根据《关于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闽司〔2020〕6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清流县司法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