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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清流一人被罚500元!
2021-11-18 08:51:11  来源:  责任编辑:吴建平  

眼下,清流县创城工作正在如火如荼进行。文明清流,你我共建,清流日渐美丽的乐章已经奏响,这离不开每一个清流人的付出。但总有一些不和谐的小插曲,需要我们共同监督、修正。日前,清流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查处了一起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件。

11月3日,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接到举报电话称,朝阳路往大横溪路段河边被私自倾倒建筑垃圾三处。接到报案后,大队立即安排2名执法人员到现场处置,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并走访了朝阳路周边居民,经核实,11月2日上午10点,有一部无牌三轮车载满建筑垃圾经过村庄,驾驶员50来岁。

11月4日下午,大队执法人员到公安局监控中心调取朝阳路部分监控,通过监控找到建筑垃圾的业主,再通过业主联系到违章人赖某某。执法人员立即通知其本人到城监大队做询问笔录,当事人当天未在清流,答应第二天到大队接受询问调查。

11月5日上午,违章人赖某某对朝阳路河边三处建筑垃圾倾倒供认不讳,愿意接受相关处罚。城监大队根据《三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对违章人处以人民币五百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违章人对三处私自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目前,该三处违章倾倒点已清理完毕。

清理完的路段

下一步,城监大队将加大巡查力度,增做警告牌。同时加大与公安、社区信息共享机制。严厉打击偷倒各类垃圾的违法行为

爱护环境小贴士:建筑余泥、渣土露天堆放,不仅占用了耕地和可用地,还会降低土壤质量;在清运和堆放过程中,也会带来大量的扬尘,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清理建筑垃圾的正确方法是联系清运车辆运送到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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