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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共同守护碧水清流
2022-04-24 10:20:58  来源:清流河长办  责任编辑:  

2021年,清流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全社会积极参与,全县河长制工作取得全市第二名的良好成效。

近年来,清流县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创新,先后探索出台“两地四县”联防、“河路两长”联动、公检法司联治、生态综合管护队等创新做法,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河湖长制工作不断深化,水环境生态治理持续提升,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果持续巩固。

1名河湖长荣获全国“优秀河湖长”称号,1名河湖长荣获福建省“最美基层河长”及福建省第三届“母亲河奖”绿色卫士奖。

基础工作不断强化

一是推动河长履职能力提升。严格执行《福建省河湖长制工作管理规范》,建立、健全河长履职流程,采用责任清单、年度任务清单、问题整改清单的“三张清单”管理模式,形成责任清晰、任务明确、问题闭环的工作机制。加大乡镇村河长、河道专管员培训力度,每月20日设立为“河长日”,集中开展巡河、护河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河长责任感和使命感。2021年以来召开县级河湖长制工作会议2次,全县共开展巡河4.4万余人次,上报处理问题1300余件。

二是压实河长制成员单位责任。按照《清流县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加强部门之间沟通联动、信息共享,定期会商河湖治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河长制工作中涉及的重要问题,协调督导河湖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查,2021年以来与检察院、生态环境局、畜牧兽医水产中心等开展联合巡河、执法9次,协调解决河道“四乱”问题16件。

三是加强河长办自身能力建设。现有16名抽调人员在县河长办集中办公,县财政对河长制工作经费等要素保障优先安排、优先支持,为河湖长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县河长办建立流域联络机制,6条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联络人负责联系河长、联系部门、联系乡镇,确保每条流域河湖长制工作常态化开展。实施县、乡两级河长办标准化建设,目前已完成县河长办及6个乡镇河长办规范化建设,为全县河道专管员配备巡河装备,推动全县各乡镇河湖管护水平的提升。

监管水平逐步提升

一是建设视频监控共享平台。与畜牧兽医水产中心在重点河段新增全天候在线监控34处,其中河长办14处、畜牧水产中心20处,实现监控共用共享,目前全县建成河湖水在线监控60处。

二是健全评估体系。严格执行“一季一督一通报”制度,督查通报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2021年以来,县河长办开展督查、暗访4次,结合省、市暗访形成整改问题清单68项,倒逼乡镇、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三是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河长”监督作用。根据《清流县政协“委员河长”履职实施办法》要求,充分发挥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凝聚共识作用,积极动员清流县52名政协 “委员河长”加入巡河护水队伍。2021年“委员河长”共开展常态巡河、组织视察调研9次,广泛宣传发动,助力河道整治、积极建言献策、引导全民参与。

四是全面提升河湖长制工作社会参与度。组建民间河长协会,搭建公众参与监督平台。广泛设立“民间河长”“巾帼河长”“企业家河长”等,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河湖保护治理工作的积极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完善河湖问题举报受理机制,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风尚。

问题整治持续深化

一是严保三类水质底线。加强监管排查和查处力度,已完成2021年四个季度水质监测,水质均达标,严保了三类水质底线。

二是深化河湖四乱清理。将“清四乱”工作常态化,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坚决遏增量、清存量,清理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空白,重点整治非法建设、非法围河围湖、非法采砂以及农村河湖脏乱差、非法种植养殖等问题。2021年以来省、市河长办派出第三方机构及县河长办对全县河湖进行督查、暗访,共计通报 “四乱”问题68个,对通报的有关“四乱”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销号管理,目前已销号完毕。

三是开展九龙湖网箱清理。2020年以来县河长办、沙芜乡、畜牧兽医水产中心、交通局等部门通过集中整治对九龙湖库区网箱、拦网等设施进行全面拆除,累计清理网箱8541个、网绳7139公斤,完成九龙湖退渔还湖,2021年增殖放流投放鱼苗265万尾,还九龙湖一泓碧水。

四是持续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深入开展水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出台《2021年清流县水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计划》,聚焦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实行“一项任务、一套方案,一班人马、一名科级领导”专项专班落实,2021年各项任务均按序时进度进行。

创新举措更加完善

一是两地四县联防机制更加有效。县河长办会同检察院、长校镇在竹青背电站设立“两地四县生态保护协作机制联络点”,集中展示、宣传“两地四县”生态保护协作工作成效,以问题为导向,用好联席会议机制协调处理好跨区域的水污染事件,2021年两地四县共开展联合巡河、经验交流6次,区域协作联席会2次,扩大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辐射“面”,形成了跨区域、跨部门分段治理、区域联动的工作局面。

二是公检法司联治更加有力。织好河湖管护责任网、制度网、法制网“三张网”,派驻河长办检察官联络室和法官工作室联动防控,2021年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办理行政公益诉讼2起;设立县乡河道警长14名,助力河长守河护河,完善河湖的保障体系。

三是生态综合管护创新更加有序。鼓励乡镇探索实施河道专管员、森林防火员、道路养护员等“多员一体”的山、水、路“三边覆盖”生态综合管护模式,不断推进乡村生态综合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目标,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目前长校镇、赖坊镇、余朋乡、李家乡、里田乡“生态管护队”模式有序推进,已正常运行,效果良好。

下一步,清流县将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河湖长制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时代治水思路,以建设幸福河湖为目标,持续从以下五个方面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

一是规范管理再提升。落实好河湖长制相关规章制度,以县乡两级河长办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县各乡镇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是攻坚治理再深入。深入持续地开展水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河湖清“四乱”,巩固攻坚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三是联动治河再发力。运用好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双重保护机制,加强上下游、左右岸的联防联控,发挥好“委员河长”、“河道警长”、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法官工作室职能,用好“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有效有力震慑涉河违法行为,形成共抓大保护的格局。

四是护水氛围再营造。推进河湖保护进村规民约、进党校、进学校、进机关,纳入文明村镇、单位创建工作,充分利用党员干部、学生的示范和宣传作用,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护水氛围。

五是创新机制再探索。积极探索在全县推广设立生态综合管护队伍、全县流域保洁物业化管理等机制,不断提升全县河湖保护管理水平,努力让老百姓充满幸福感和获得感,让清流的每条河流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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