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清流县户籍。 4.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相关的办公软件。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党纪、政纪处分规定期限制限内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5)受过行政处罚的; (6)个人征信有失信记录或有失信被执行记录的; (7)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机关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信息化管理),招聘人数:1名,性别: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计算机专业优先),具备电脑操作、组织协调及较好得沟通能力,有相关政府工作经验及退伍军人优先。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7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清流县人民武装部,联系人:谢干事,联系电话:0598-8703006 3.携带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经历相关证明; (2)近期一寸免冠照2张; (3)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 4.鉴于现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报名时需核验“八闽健康码”、行程码和密接码。 (二)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结束后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进入考试。 (三)招聘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笔试及面试另行通知。 三、聘用方式 (一)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在签订劳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给予录取(时间从试用期算起)。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工资等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含五险一金),后续可按劳务派遣人员待遇规定增长。 附件: 清流县人民武装部 2022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