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公安局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主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探索“11653”生态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多措并举,切实守护好清流县的绿水青山和珍稀动植物资源。 7月12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打击非法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行动。 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对县农贸市场、清流汽车站、部分寄递业及渔具店是否存在非法销售、收购、运输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是否存在非法销售捕鸟网、捕兽夹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向广大经营者宣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禁食野生动物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等。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谢松华:今天,我们通过“11653”生态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共同查处涉生态类违法犯罪的源头,同时开展普法宣传,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全力推动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今年以来,县公安局共开展此类执法检查33次,出动检查人员124人次,检查餐饮企业76家,开展宣传活动场19次,悬挂宣传条幅18条,张贴宣传标语79张,发放宣传材料600多份。 ·延伸阅读·: “11653” 生态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是指县公安局依托“一林一警”工作机制,联合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市监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六个部门,实行“森林公安”与“高速交警、地方交警、网安警察、治安警察”五警种联勤执法,通过“公、检、法”三家联席会商研判,共同维护清流的绿水青山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