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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清流县委第四轮第一批次巡察公告
2022-11-22 09:47:29  来源:  责任编辑:吴建平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从2022年11月21日开始,县委巡察组分别对县教育局、县第一中学、县高级职业中学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二、巡察组任务分工和信访渠道

1.县委巡察一组(负责巡察县教育局,巡察时间为40天左右)

组长:陈炳兴;副组长:李跃荣 魏文亮

专门值班电话:0598-5369826(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8:00开通)

办公接访地点:龙津镇长兴南街55号(县委巡察集中办公驻地二楼)

联系信箱:清流县教育局办公楼大门口

2.县委巡察二组(负责巡察县第一中学,巡察时间为20天左右)

组长:邢冰玲;副组长:陈 晴

专门值班电话:0598-5369658(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8:00)

办公接访地点:龙津镇长兴南街55号(县委巡察集中办公驻地二楼)

联系信箱:清流一中正门门卫室外墙监督牌边上

3.县委巡察三组 (负责巡察县高级职业中学,巡察时间为20天左右)

组长:陈 华;副组长:黄陈琳

专门值班电话:0598-5369956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8:00开通)

办公接访地点:龙津镇长兴南街55号(县委巡察集中办公驻地三楼)

联系信箱:清流县高级职业中学大门口

统一通信地址:清流县委巡察办(清流县教育局四楼);邮编:365300。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监督,特公布巡察组干部监督电话(0598—5333058),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中共清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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