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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规范化建设村组织活动场所
2022-11-25 09:47:50 陈添彬 来源:中新网福建新闻  责任编辑:  

今年以来,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启动实施“百村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逐步解决部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乱、功能缺、服务弱、配套差等问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首批13个乡镇、51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完成。

当地坚持“因地制宜、综合利用、便民利民”的原则,在实地摸底调研、广泛调研座谈、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全县111个行政村分为新建、扩建、提升、优化四种类型,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县乡村三级联动组建工作专班,实行“一村一策”挂图作战,确保专项行动逐级压责、齐抓共管。按照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功能布局、统一上墙内容、统一管理使用的标准,配套制定项目资金管理等7方面建设内容以及日常管理、运行机制、资产权属等23项评价指标,确保每个行政村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面积90㎡以上,让建设标准有章可循、高效实施。

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率运行,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保障专项行动标准化、项目化和精品化序时建设,进而推进“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先行在全县13个乡镇中各选1个村作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试点村庄,带动首批51个村同步建设、有序开展。按照“一镇一品牌、一村一特色”建设思路,打造有温度、有特色、有情怀的党群服务中心。深入挖掘毛旧居红色资源、豆腐皮非遗技艺等特色文化内涵,打造林畲镇石下村、嵩溪镇元山村等10个样板村庄,先后在鲜水村、田口村召开全县专题现场会交流经验,同步在“清流党建”开辟专栏宣传展示试点村建设成果,带动区域内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激发活力。

坚持实际、实效、实用,根据不同阵地的特点,实施差异化的管理和服务,切实增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由县级层面统一出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制度及工作职责》,配套完善《关于加强村干部队伍规范管理的意见》及补充意见,先后调整不宜继续任职的村“两委”干部15人。积极推行开展代办式、上门式、订单式等“一站式”服务,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今年以来,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共收到3932件群众诉求,诉求受理率、及时查阅率、回复率、按时办结率均为100%。因地制宜建设大路口村学習强国“学习小站”、鲜水村“李彬先进事迹馆”、河排村“雏雁之家”儿童活动室、田口村“联村农特产品展销区”等功能室,并组织开展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为主题的系列活动1150场次,实现各级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起来、管起来、用起来、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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