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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总医院就诊须知
2022-12-09 11:26:06  来源:清流县总医院  责任编辑:李晓婷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们:

由于近期疫情形势日趋复杂严峻,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来院就医安全,根据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清流县总医院实际,医院调整门急诊、住院等就诊流程,敬请所有来院人员主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入医院须知

(一)进入院区请全程佩戴好口罩,特别在就诊过程中,请保持至少一米间隔,有序排队,配合工作人员完成“验码、扫码、测温、流行病学史调查”等预检分诊工作。对使用手机等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请持身份证在预检分诊点进行人工登记。注:为节约您的就诊时间,请提前下载好闽政通APP。

(二)如果您近期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异常(红码、黄码),以及有“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鼻塞、咽痛、流鼻涕、肌痛、腹泻、结膜炎、嗅味觉减退),请在医院入口主动告知预检分诊人员,按引导进入发热门诊就诊。

二、门诊患者就诊须知

(一)医院实行实名制分时段预约制,提倡通过关注清流县总医院微信公众号、拨打预约电话0598-8707000进行预约,分时段就诊,避免人员聚集。

(二)就诊人员及陪同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无核酸报告的应立即在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就诊时请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规定,未叫到号的患者请在诊室外耐心等候,保持“一米线”。

(三)进行胃肠镜、纤支镜检查、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检查前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四)所有发热患者必须到发热门诊就诊,在核酸检测结果未报告之前,不得离开发热门诊。

(五)危重症病人由工作人员引导至急诊缓冲区抢救,同时行核酸检测。

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知

(一)病区提倡无陪护,确需陪护的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管理,陪护人员固定。病区严禁探视,倡导进行视频探视。

(二)近期住院患者及陪护应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院(急危重症等特殊情况除外)。

(三)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住院期间不得离开所在病区(除检查、治疗外),更不得离开医院。佩戴口罩、不串病房、不聚集。

(四)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隔离及核酸监测的人员以及有发热、咳嗽、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或健康码异常者,不得作为住院患者的陪护人员。

清流县总医院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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