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广大群众: 为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道路交通环境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将在清流县城区新增闯红灯、违法停车执法取证设备监控自动抓拍系统,对违法车辆进行拍摄并依法予以处罚。 一、启用时间:2023年3月1日0时(24小时抓拍) 二、设置地点: 1.长兴北街路段(红绿灯设备) 2.屏山路口路段(红绿灯设备) 3.河滨路口路段 4.文化街路段(城小路口、武装部门口) 5.龙城街路段(县政府宿舍门口) 6.水东路路段(东门桥叉路口、地税门口、水东路三岔口、城关中学门口、文化三岔口、孔子公园路口) 7.长兴北街路段(苏区广场路口、渡背街吊桥头、城东卫生所路口) 8.北大路路段(中石油加油站路口、电影院广场路口) 9.花卉二路路段(屏山幼儿园路口) 10.五十米大道(法院路口) 11.迎宾路路段(怡景小区路口、实验中学路口) 12.碧林南路路段(新天意、烟草局门口、水利局门口、畜牧水厂局门口、第二农贸市场路段) 13.长兴中街路段(中石化加油站、老城小门口、电信局路口、南门桥路口) 14.永顺路路段(永顺花园广场、永顺小区三岔口、永顺路与水南街三岔口) 15.长兴南街路段(供电局红绿灯、南门客栈、南区三角尾) 16.留芳路路段(儿童公园卡口、新一中红绿灯、新一中后门、新一中大门) 17.工业路路段(龙津学校门口、凤凰城路口) 18.北山路路段(北山路往50米大道三岔口、北山往交警中段、北山小吃路口) 19.常春街路段(北山卡口)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清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3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