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电〔2023〕6号)、《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的通知》(闽新出〔2023〕21号),我中心依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度持有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现将清流县融媒体中心2022年度持有新闻记者证核验结果进行公示(核验表附后),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来电来信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日——3月10日 举报电话: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0591-87558447 三明市新闻出版广电局0598-8257011 清流县融媒体中心0598- 5321808 清流县新闻出版广电局0598-8705733 清流县融媒体中心 2023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