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3年6月5日开始,县委专项巡察组将开展医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卫健局、县总医院、三明市清流医疗保障局及其他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党员干部在落实医改政策方面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反映专项巡察监督内容外的信访件,将按归口办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二、巡察组任务分工和信访渠道 县委专项巡察组(巡察时间为15天左右) 组长:陈积良;副组长:罗承华、陈 晴 专门值班电话:17350379795(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8:00开通) 办公接访地点:清流县委巡察办会议室(清流县教育局四楼) 联系信箱: (1)县卫健局大门口 (2)三明市清流医疗保障局大门口 (3)县总医院大门口 通信地址:清流县委巡察办(清流县教育局四楼);邮编:365300。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监督,特公布巡察组干部监督电话(0598—5333058),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中共清流县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