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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公安局关于对举报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实施奖励的通告
2023-08-04 11:35:01  来源:  责任编辑:  

为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全力遏制本地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鼓励动员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积极举报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弘扬社会正气,决定对提供和举报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及奖励标准

(一)举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奖励:

1.对提供有效线索协助查处出租、出售、出借个人名下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电话卡、QQ、微信等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每起奖励500元,查破案件中每查获1个账户追加奖励50元;

2.对提供有效线索协助查处收购、贩卖银行卡、电话卡团伙,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提供资金结算的跑分窝点等,每起奖励1000元,查破案件中每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追加奖励300元;

3.对提供有效线索协助查处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提供资金、技术、转账、取款、洗钱等帮助的,每起奖励1000元,查破案件中每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追加奖励300元。

(二)举报偷越国(边)境行为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奖励:

1.对提供有效线索协助查处或破获偷越国(边)境案件的,每起奖励3000元,查破案件中每查获1名偷越国(边)境人员追加奖励500元;

2.举报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人员的组织者,查获偷越国(边)境人员的,奖励5000元,查破案件中每查获1名偷越国(边)境人员追加奖励500元;

3.举报用于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犯罪的交通工具,查获偷越国(边)境人员10到30名(含本数)的,奖励10000元,30名以上的奖励50000元。

(三)提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幕后“金主”,如老板、股东、代理、主管、组长等人员,完整犯罪团伙组织架构、作案位置、作案工具或平台等直接证据,协助公安机关侦破电信网络诈骗重大案件的,每起奖励30000元。

(四)协助劝返本县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每协助劝返1名本县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返乡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10;0598-5322551

2.电子邮箱:qlxfzlxb2023@163.com

3.来信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269号清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政编码:365300

4.来人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269号清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奖金以举报人提供的保密方式进行支付。

公安机关正告从事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人员,要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公安机关对拒不投案或负隅顽抗的违法犯罪分子将依法严惩,对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打击报复举报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清流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清流县公安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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