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从2023年10月16日开始,县委巡察组分别对龙津镇及所辖村(社区)、县卫健局(计生协会、红十字会、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所)、县住建局(城建中心)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1.县委巡察一组〔负责巡察龙津镇及所辖18个村(社区),巡察时间为30天左右〕 组长:陈炳兴;副组长:彭织成、黄晓龙 专门值班电话:17350509237(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8:00) 办公接访地点:长兴南街55幢(县委巡察集中办公驻地二楼) 联系信箱:清流县龙津镇政府大门口(长兴南街17幢) 2.县委巡察二组〔负责巡察县卫健局(计生协会、红十字会、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所),巡察时间为30天左右〕 组长:邢冰玲;副组长:陈积良 专门值班电话:17350379795(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8:00) 办公接访地点:清流县委巡察办四楼会议室(碧林北路459号) 联系信箱:清流县卫健局大门口(北大路55号) 3.县委巡察三组〔负责巡察县住建局(城建中心),巡察时间为30天左右〕 组长:陈 华;副组长:李跃荣 专门值班电话:17359863519(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8:00) 办公接访地点:清流县委巡察办三楼会议室(碧林北路459号) 联系信箱:清流县住建局大门口(碧林北路86幢) 统一通信地址:清流县委巡察办(碧林北路459号);邮编:365300。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监督,特公布巡察组干部监督电话(0598—5333058),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中共清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