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清流新闻
更多》党员之家
更多》文化之窗
当前位置:首页 > 清流新闻网 > 福建新闻 > 
事关福建!国务院批复
2023-11-29 09:19:01  来源:中国政府网  责任编辑:李晓婷  

近日

《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获国务院批复


a3e73d77782cb8c0a6fbb3a8fdb5be7e.png



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

福建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341.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15.00万亩;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34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18万平方千米;

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

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89.9亿立方米。


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海洋强国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加快发展壮大粤闽浙沿海城市群,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部崛起等国家战略,提升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水平,高质量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和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空间,建设中国稻种基地,发展山地生态农业,打造环三都澳和东山湾等水产品优势区。

筑牢以武夷山—玳瑁山和鹫峰山—戴云山—博平岭两大山脉为核心的生态屏障,统筹推进江河源区、湿地、河口、海湾等保护修复。

提升福州都市圈发展能级,强化厦漳泉都市圈辐射带动作用,为积极培育创新走廊提供空间保障,高标准建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南平、三明、龙岩等山区中心城市建设,深化山海产业协作,带动山区城镇乡村加快发展,推进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全面振兴。

推进闽东北、闽西南与周边省份的城镇联动发展,协同共建粤闽浙沿海城市群,完善城乡生活圈,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分区分类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

加强武夷山、福建土楼、鼓浪屿等世界遗产,长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等红色遗产,以及妈祖信俗、文化生态保护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主管单位:清流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519号
闽ICP备10031772号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111007号
电话:0598-5329559 业务合作QQ:1476150670 投稿信箱:14761506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