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清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剑英、李怀忠、王永钧、巫雅裕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陈传祥、法院院长许少明,县监察委员会、检察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或人大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机关副科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国有资产股权投资及收益情况的报告》《关于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集中学习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清流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的报告》及编制说明,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清流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的决定》。 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仕权委托,刘剑英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