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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关于调整城区核酸采样点的通知
2022-12-19 17:19:01  来源:  责任编辑:  

根据目前广大群众核酸采样需求及清流县实际情况,12月17日起,对城区核酸采样点进行调整。

一、一般人群采样点

1.清流县龙翔广场采样点:采样时间为8:20-11:30,14:40-17:00;

2.清流县总医院大门对面采样点:采样时间 8:00-22:00

二、核酸异常人群采样点

清流县疾控中心采样点:采样时间为8:30-11:00,14:30-16:30。

清流县疾控中心采样点仅为城区范围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混阳”)人员提供复检服务,居住在乡镇的核酸异常人员到属地乡镇卫生院进行复检。接到核酸检测结果异常通知的人员,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异常人群核酸采样点采样,在核酸复检结果未出前,做好个人防护并与家人保持距离,做好居家自我监测,不参与聚餐聚会。

清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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