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有效发现新冠肺炎病毒感染的阳性病例,减少人员聚集风险,结合当前广大群众核酸采样需求及我县实际情况,自12月23日起,对辖区内核酸采样服务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核酸 请广大市民朋友日常做好健康防护,若无特殊需求,非必要不进行核酸检测,减少人员聚集风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人员,暂不进行核酸检测。 二、单人单管核酸收费采样点 1.采样对象:“愿检尽检”自费人员。 2.收费标准为:单人单采每人次16元。 三、混管核酸免费采样点 四、“混管阳性”人员复核采样点 县疾控中心采样点仅为城区范围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混管阳性”)人员提供单管复检采样服务,不接受其他类人员的采样服务。 五、注意事项 1.请接到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混管阳性”)通知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凭提醒短信复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核酸复检结果未出前,与家人保持距离,做好居家自我监测,不参与聚餐聚会,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2.单人单管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的,将以短信方式通知个人,请收到短信后第一时间向您所在村居和单位报备,并居家或住院隔离治疗,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 3.请广大市民朋友合理安排时间前往核酸采样点,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有序排队,不交谈、不聚集,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完成采样后,避免逗留且不得随地吐痰。 4.采样点的设置和采样时间将会根据采样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将适时发布。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支持与配合! 清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