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树检 /文)2月28日,清流县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县工商局制定的《清流县支持服务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意见》,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县委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工商服务职能,拓展融资渠道,做大全县文化品牌。
文件的主要内容有五个部分。一要优化主体准入: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鼓励企业组建集团;放宽企业名称限制;放宽经营项目;放宽办理工商登记地域限制,实行县域通办;拓宽服务渠道;实行当天核准工商登记;免交注册登记费;放宽注册资本,实行零首付;放宽文化产业出资登记条件;支持文化产业体制改革。二要做大文化品牌:指导引入公司化运作模式;深入旅游景区行政指导;鼓励文化产业企业走品牌发展道路。三要促进广告发展:缩短户外广告审批登记时限;鼓励企业发布公益广告。四要拓展融资渠道:扩大资本运作;拓宽融资渠道。五要完善消费维权:完善旅游景区12315维权站点建设;开展合同指导工作;引导企业经营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