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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城管局组织人员拆除违章建筑
来源:清流县城市管理局     编辑:邱东莲   2011-12-28 08:33:00      字体:

  雁塔回迁房违建拆除现场

  12月23日下午,县城管局城建监察大队组织人员对永顺花园4号楼顶楼的两个彩钢棚和雁塔小区回迁房二楼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有效维护城乡规划法的严肃性、遏制小区内的私搭乱建行为。

  雁塔回迁房违建拆除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按规划进行建设。)

  温情提醒:为保障自身及他人的的财产权利,请业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要求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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