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于1957年开始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工作由县医院负责。1971年,县卫生局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1973年,成立清流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设计划生育办公室,有工作人员2人。1975年各公社相继成立领导小组,各大队和生产队也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1983年县计划生育办公室改称为计划生育委员会。1984年3月,成立计划生育指导站。1988年5月,县计生委、公安局、工商局、税务局等单位联合成立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同年,嵩口、长校、东华成立计划生育联防队。1990年,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工作人员5人,服务站有8人,全县有8个乡镇成立计划生育服务队共59人;有80个行政村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县、乡、村发展会员9416人。
1978~1990年间,县人民政府、温郊、林畲、沙芜、嵩口、田源,龙津等单位,均被省政府以上单位授予计划生育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其中温郊乡1982年被授予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