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土造地
民国26年(1937),省政府在林畲设垦务所,进行开荒造地,开垦土地约2000余亩。50年代中期始,每年在冬季农闲时,政府均组织群众改土治水,平整土地,开沟挖渠,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兴修水利,提高灌溉面积。1958年,全县进行深耕改土,将耕地底层土壤上翻,这种做法反而降低土壤肥力,群众竭力抵制。1964年,全县有效灌溉面积为14.99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4.63%。当年,因水利、交通、基建等原因占用耕地1307亩。70年代,进一步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改造烂泥田。至1978年,全县共平整土地6374亩,其中当年平整2617亩,占41.06%。1983年,以余朋、温郊、嵩口、嵩溪4个乡镇为重点,建立改造中低产田示范片22802亩,改造后亩产增加141.5斤。1986年,县土地管理局成立后,大力抓耕地的开发建设,1987~1990年,开发耕地2300亩,其中1989年最多,达1721田。
二、兴修水利
民国时期,县内农田排灌设施以水陂水圳为主。民国35年,全县有水破48处,分布在坊郭里、永得里、盈仓里、堡里、梦里和罗村里等处。受益耕地很少。民国36年春,国民政府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福建办事处拨款1000万元和工食面粉36吨(折国币2900万元),由华北水利委员会232测量队测设,修建坊郭里下窠官破,分东西两干渠,引灌农田3500亩。同时补助国币2900万元,增修嵩溪北坑陂一座,分左右两干渠,引灌农田4400亩。
解放后,人民政府重视农业生产,改造旧的水破水圳,兴建山塘水库,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有效灌溉而积逐年增加。1984年建成琴源水库,库水引灌灵地、邓家两大旱片,全县灌溉面积增到10余万亩。此外,日益发展的电力机械灌溉也为农田灌溉提供有力保证。至1990年,全县有各类水利设施2564处,有效灌溉面积13.96万亩,占全县耕地的77.1%,比1950年增长159.7%;保灌面积11万亩,占耕地面积65%,旱涝保收面积10万亩,占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