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清流农村就有农忙换工的习惯。换工的形式有二:一为伴工,相互换工;一为帮工,帮外卖工,以卖工为主,有的间接受控于地主富农。
1952年,县委根据中央政策,在开展爱国增产竟赛运动的基础上,以自愿互利为原则组织农业生产互助组,组织形式有季节性和常年性两种。是年,全县成立互助组944个,入组农户5825户,占总农户的34.75%;人组人数20531人,占总人口的33.4%;入组土地63530.6亩,占总耕地的32.4%。其中临时互助组727个,入组户数4422户,占入组总农户数的76%;入组人数15649人,占入组总人口的76.3%;入组土地50724.5亩,占总耕地的74.1%。常年互助组217个,入组户数1403户,占入组总农户的23%;入组人数4832人,占入组总人口的23.7%;入组土地17506.1亩,占总耕地的25.99%。至1954年,全县成立互助组1027个,参加农户7526户,占全县总农户的48.87%。’互助组成立后,在自愿互利基础上,农村劳力、耕畜得到调剂。同时,使农民改变旧的耕作习惯,学习新的耕作技术,对提高产量起到一定作用。1955年,全县农业总产3157万元,比1952年增加401万元,增长14.55%,粮食产量24702.55吨,比1952年增产2435.35吨,增长10.94%。以后随着生产的发展,互助组已不能满足农民对增产的要求,组与组进行合并,组数逐步减少,逐步发展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