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水田耕作物制度,解放前普遍种植一季早稻(即中稻)和单季晚稻。连作双季稻只
在长校乡部分村种植。民国31年(1942),曾试种双季晚稻。民国36年,县政府推广双季稻,每乡1000亩,全县7000亩。冬季作物以种植油菜、冬豆、甘蔗、绿肥为主,部分水田秋季种荸荠。传统连作模式是:早稻田实行稻一豆水旱轮作,多数为一年两熟,少数为一年三熟,晚稻田少数年份有稻一芋水旱轮作。
解放后,因地制宜,逐步改革耕作技术,提高复种指数。50年代,推行“三改”(改籼稻为粳稻、改单季为双季、改间作为连作),单季中籼稻减少,单季晚梗稻、间作稻增加。1956年始,改间作为连作,改单季为双季,推广连作稻。是年,早稻种植面积由1955年的5391亩增加到24635亩、双季稻(包括间作连作)由1955年的5000亩增加到2万余亩,逐步建立起稻一稻,稻一稻一油菜(绿肥)等的耕作制度。60年代后期,大力推广新三熟制,扩大种植春粮,因劳力紧张且产量低等因素,逐年减少。1970年,大面积推广双季稻获得成功。
80年代,推广烟一稻两熟制,春季种烟,夏季种稻,有利于减少病虫害,产量明显提高。大部分地区出现早稻田的烤烟一双季晚稻和晚稻田一烤烟一稻等新的连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