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1963、1966年,县人民委员会接连发出《关于禁止使用炸、电、毒等方法捕鱼的通知》。1976年,县革委会颁布《关于保护水产资源的通告》,是县内最初的渔政管理。
80年代初,县人民政府又陆续发出《关于加强高坑鱼场管理的通知》和《综合开发龙津河的通知》。为加强渔政管理,1985年8月,县渔政管理站成立,隶属县畜牧水产局,有管理人员5人。1988年,县渔政站制定鱼、鳌、棘胸蛙等特种水产和鱼类的最小可捕标准,规定龙津河、高坑渔场至大河200米水域和东门桥至香料厂水塔河段为禁渔区,每年4月15日至6月15日为禁渔期。每年7月为《渔业法》宣传月。1988~1990年,共查处渔政案件16起,收取罚没款190元,资源补偿费1120元,赔偿养殖户损失250元。
1989年,龙津河渔业管理分站成立。同年,县渔政管理站被省水产厅授予先进单位称号。1990年,全县有渔政管理人员10人。
附:龙津河开发利用
龙津河是县内主要河流。1972年,嵩口坪电站大坝建成后,把龙津河拦腰一截为二,称龙津河的即青口坪电站大坝以上至南峡峰头这一段水域。全长13公里,水域总面积3500亩,其中回水面积3100亩,溪河面积400亩;平均水深5~7米,最深15米,电站总库容1670.7万立方米;流域面积1921平方公里;除洪水期外,这里水位平稳,水流平缓,两岸植被良好,沿河低山形成不少河汊、库湾,高坑库湾是所有库湾中最大的一个,口窄腹宽,水面600亩,水深2~12米,是鱼类躲避山洪、回流以及索饵、繁殖的优良环境。
龙津河上游及沿河工厂少,水质污染较轻。该河接纳了宁化、清流两县城关和沿河乡镇近5万居民的生活污水,水质肥,浮游生物量大,各种鱼虾种类多。河中生存的鱼类有54余种,较大经济价值的有20余种,尤盛产鳜鱼、河鲶等名贵鱼类。仅鳜鱼就有长体鳜、大眼鳜、鳜撅、暗鳜4个品种,还有虾、鳖、龟、蚬、螺、蚌等。青虾是龙津河的一大优势,年产2万余斤,这里已形成一支捕虾专业队,产品销往三明、宁化、明溪、连城等地。
1982年,县政府拨款7万元,由县畜牧水产局主办兴建高坑渔场,开发利用400亩水面,上游采用钢筋水泥铁栅栏、下游采用网栏。1984~1985年,嵩口镇群众在龙津河水域内抛石利用库湾3处、拦网3处,横口村在浅水区建池塘7口,面积20余亩。
龙津河从1977年开始进行人工放流增殖,同年4月,由县革命委员会主持投入4一5寸春花鱼种45000尾,其中鲢鱼2万尾、鳙鱼1万5千尾、草鱼1万尾。1984年5月,在省水产厅支持下,由县科委和水产技术推广站联合投放5寸鲢鱼鱼种5.8万尾。1985年8月,由县市水产部门联合在龙津河投入1~4寸鱼种62.5万尾。1988~1990年,在龙津河投入鱼种72万尾。主要为缝、缩、露斯塔野鲮、武昌鱼等。1989~1990年人工放流中华绒鳌蟹苗420万只。
1984年8月,县人民政府成立龙津河渔业开发公司,颁布《综合开发龙津河的通告》。龙津河原来归县科委管理,1987年元月1日起,划归县畜牧水产局管理。1988年8月,成立龙津河渔政分站,加强龙津河的渔政管理。为保护鱼类的生衍繁殖,设立禁渔区和禁渔期,下游在高坑场至大河交界200亩水域和上游东门桥至香料厂水塔河段水域为禁渔区,禁止任何捕捞人员在禁渔区内捕鱼虾。
1985年10月,由三明市科委、农委、沙溪河开发办公室联合组织召开“龙津河综合开发利用论证会”。论证会提出:从利用现有自然资源着手,以“综合开发、综合利用、综合整治、保护环境”为指导思想,开发淡水养鱼、畜禽饲养,开发林业、果树的总体设计.选择近期见效兼顾长远的开发步骤,优先选择淡水养殖,中期开发果树、航运,后期发展相应的加工工业、开发林业。
1988年,市、县水产部门联合对龙津河捕捞的鲢、鳙鱼进行指数测定,1~2龄鲢鱼体重0.7~0.9公斤,鳙鱼体重0.45~0.55公斤;2~3龄鲢鱼体重1.35~3.2公斤,鳙鱼体重3.1~3.2公斤;3~4龄缝鱼体重5.8~6.1公斤;鳙鱼体重6.5~7公斤。1989年1月,在龙津河进行联合作业一网捕鱼1万公斤,创龙津河联合作业最高纪录。据市、县联合测定捕捞量计算,总投入比总产出为1:3.5,鱼种成本比捕捞产量为l:11.87,总投入比直接效益为l:2.17,河蟹流放试验,一年蟹可长150~200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