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11月,福建省成立护林联防委员会,下设4个联防区,清流属第三联防区,后调整为第一联防区,联防区下设8个护林联防分会,联防区中心县设在漳平,各县按次序轮流值班,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和召开联防会议。1983年冬,省第一护林联防区第十次工作会议在清流召开,协商解决山林权属纠纷,以及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