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车道
为适应国家对木材需求量的不断增加,改变单纯依靠水运的情况,1958年省森工局拨出专款,建设县城至拔口林区的森林小铁路,当年10月动工修建,1960年1月8日建成通车,全长15公里。1962年,进一步向伐区延伸,建成拔口至尾土楼工区支线3.62公里以及拔口至左拔支线1.4公里。至此,拔口林区平车道全线长达20.02公里。木材可以通过平车道运至坪背堆头,缩短运材周期,降低运输成本。后来,随着拔口林区采伐量的减少,平车道的利用率逐步下降。平车道于1982年拆除,将原有路基改建为简易公路。
二、林区公路
1958年,县委发动群众大办交通,在全县修建一批乡村公路,清流的交通状况有显著的改善。当年,以民办公助的形式修建嵩溪至时州、庄前至塘背、下和至嵩口三条公路,国家投资42万元,完成土石方21公里,增加公路里程42公里。这为清流林区公路建设打下良好基础。后经铺设路面、修建桥梁与涵洞以及部分改造,这些乡村公路均成为林区公路。
1959年,县森工局组建林业工程队,专门从事林区公路施工。随着木材运输方式从水运转向陆运,林区公路不断向纵深发展。1962年,本县第一条林区公路——大路口至嵩口坪线7.4公里建成通车。1963年,建成清流车站至坪背坪车站公路。其间,将塘背至庄前的公路向温郊的小池、桐坑以及余朋的芹口、水罗坪延伸。1968年,清流经温郊至永安林区公路干线(嵩溪叉路口至左拔47.8公里)建成通车。至此,清流第三条过境公路开通,林区公路初步形成网络。
1971年,清流经嵩口至永安第二条林区公路经修建和进一步改造后投入使用(大路口至桐坑全线29公里)。1985年,建成清流经大横溪至田源的第三条林区公路干线,全长24.1公里。至此,连结清流主要林区的公路干线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共计100.9公里。至1990年,全县有林区公路线266.5公里,(包括倒材公路99.8公里,下同)其中等级线路达155.1公里,伐区便道111.4公里,总投资915.33万元。
三、民办公助公路
1958年“大跃进”期间,贯彻边测量设计边施工的方针,劳力由人民公社组织,工具材料费由国家投资,全县动工修建多条公路。60年代后,林业部门拨出资金,将1958年以来修建的部分简易公路改造成为林区公路或乡村公路。至1983年,全县民办公助公路47公里,国家补助38.5万元(省补助更改资金23万元,地区补助更改资金15.5万元),均属运材公路和乡、村公路。
1984~1988年,建成民办公助公路线223公里,绝大部分是伐区便道,小部分属乡、村公路。尤其是木材市场开放后的1986~1988年,乡镇为发展木材生产,进一步加快林区道路建设,乡、村伐区便道建设达216公里。至1989年,全县林业民办公助公路952公里,公助部分总投资335.6万元。
为确保林区公路的畅道,60年代初期,林业部门担负起林区公路的养护以及水毁路段的修复工作。1963年前,由公路附近的伐木场抽调工人,进行公路的日常养护。1964年起,设立林业养路道班,经费由省市森工部门按养护里程定额下拨,人员由所属伐木场负责管理。1966年,由于体制变更,道班划归燕江森工局管理,1970年划回县林业局。1978年8月,成立林业公路段,负责林业公路养护。至1989年,全县林区公路线266.5公里,其中等级线路155.1公里。干线和主要支线136.5公里,由林业公路段所属13个道班38名养路工人养护;次要支线18.6公里,由各所属伐木场养护;国营伐木场经营区内伐区便道111.4公里,由各所属场维护;大丰山林场伐区便道20.8公里,由林场维护。
民办公助公路,包括运材的乡、村公路和伐区便道270公里,由各所属乡、镇、村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