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70年代,多属分散、独立运行的小水电,没有系统的管理制度,曾出现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现象。
1980年,随着电网的形成,县属电站和乡镇电站都形成较为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网,建立安全生产职责,明确规定,各厂(站)长在领导和组织生产中,要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厂(站)长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电力公司成立安全委员会,并设立安全监督股,各生产车间设立安全员,县水利电力局电力股指定专人抓安全生产,布置安全生产检查和乡镇电站电工上岗前的培训工作。
安全生产要求电站严格按部颁规程,抓“三规”(操作规程、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六制”(停送电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维护检修制度、安全供电制度、事故分析制度),从制度上给予保证。遵守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管理,监督检查,建立安全活动日、安全记录统计、安全评比制度。
为搞好安全技术管理,电站严格按部颁规程,把好设计施工关,选择安全性能好的设备,做好有缺陷设备的更换工作,县水利电力局专门向各电站推荐先进产品,减少伪劣产品投入运行,根据运行情况设置安全保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