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组织6名审计人员对县农业银行财务收支进行专项审计,查出违纪金额3.96万元。1989年,对县保险公司的财务收支进行就地审计,查出违纪金额1.21万元。1990年,对县农行、县工商银行上年度财务收支决算进行审计,查出违纪金额4.44万元。
1988~1990年,县审计局对田源、东华、长校、温郊、嵩口等乡镇财政所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后,对自有资金的开支、农业资金投入的比例、乡政府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责令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