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县建设科和建筑联社计划进行城区规划,但没有实施。1972年,组织人员制订县城初步规划,包括主要街道的走向及其修筑标准,修建西门大桥、南门大桥,使老城区、坪背区、三角尾区联成一个整体;县委大院、邮电局、医院、招待所等几个主要建筑物的兴建布局;兴建街心公园。
1983年4月,福建省委书记项南视察清流县时提出:“要把清流建成花园式的城镇”。同年7月,清流县城镇建设规划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业人员4人,开展城区总体规划。历时4个月,完成城区3.218平方公里的地形测绘。1984年初,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完成。规划用地发展方面,主要沿北、西方向发展。生活居住以城关、坪背为基础,逐步向西山区发展。工业、仓库用地,向生活居住用地的南北发展,形成较集中的两片生产用地。过境公路,改道由北绕城而过,与原公路形成外环路。坪背路、西山路、城西路、工业路作为居住区内部的主要联系道路。机械加工、食品工业主要分布在三角尾和城北两大片区,将新建简易吊桥一座引通工商路和生产街,改建东门桥。同时,还对城区绿化、给水、排水、供电、防洪等公共事业进行规划。规划居住建筑用地每人35.5平方米,规划末期共需增加用地26公顷,其措施是改造城关老住宅,完善坪背住宅区,兴建西山住宅区。私人建房集中在砖瓦厂以北山坡地,农民拆迁户安排在所属农田的附近适当集中。
1985年,城镇规划办公室与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合署办公,称城乡建设规划办公室。1986年,进行北山公园11万平方米的测量规划、体育场的改址及黄泥子坑2万平方米小区规划。1987年,进行农贸市场和西山建设规划。1988年,对西山公园7万多平方米进行详细规划。1989年,开展进步街和生产街拓宽规划。1990年,开展林业新村近80亩的详细规划、水东街拓宽、实施城西路居民小区规划、城关环河S形沿河路、东西两座大桥头园林绿地以及20个单位庭院园林详细规划。根据发展需要,扩大城区总体规划范围,拟定南向从五里亭延伸到十里铺1.2平方公里;东向高树亭至金莲寺、杨梅滩延伸0.8平方公里;北向规划建过境公路伸延到王家排、桥下、马头山、供坊2.4平方公里。总计增加4.4平方公里,列入城区规划管理控制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