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比较有代表性的古建筑物主要是瑀公庙和九龙庙。瑀公庙位于长校荷坑,建于唐末宋初,重檐歇山式,土木结构,庙内雕梁画栋,枋上艺术彩绘,细木垒就如意斗拱楼,占地120平方米,明代曾重修过。九龙庙位于赖坊南山,初建于唐朝,为单檐歇山式,面阔三间,进深二间,庙墙柱均为三合土,梁枋用大木。精雕细刻的龙凤头托起中央藻井,屋顶细木精垒藻井3个,拱式藻6个,明代重建,清代重修,占地240平方米。
民国时期,县内城乡房屋均以传统的手工操作施工。房屋以土木和木结构为主。
解放初期,全县建筑技术人员仅有1人。建筑施工只能建二层土木和砖木结构的楼房,纯系手工操作。1958年,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由省建联社组织各县建筑工人外出参观学习,购进圆锯机1台,开始有少量的机械施工。
1965年,因国防工业三线建设,县内建筑技术迅速提高。县建设局有3名专职建筑设计人员,开始较为正规的设计图纸、砖混结构楼房、工程预算、施工管理、操作规程、工程验收等。县委办公楼是县建筑社第一次施工建造的。
1973年,成立建筑设计室,有专职技术人员4人,承担县内一般公、民用建筑设计。此后,设计能力施工技术不断提高,从只能设计施工土木、砖木建筑,发展到能设计施工砖混结构的7层楼房工程,机械化水平也相应提高。
1988年后,设计室设计的质量和造型有较大的突破,一中科学实验楼、医院病房楼的设计,充分利用地形地势,布局巧妙合理,独具匠心。民政局光荣院、老干部活动中心等都设计得较新颖、别致、实用,充满时代气息。经三明市质量年检全部合格。同年,县建筑公司设计县水泥厂立窑车间,为32米高的的框架结构,施工中采用“统筹法”和“优选法”,施工工期缩短一半。1989年,承建供电局3号宿舍楼,一个月完成三层的主体结构施工。1990年,承建商业六层大楼等,工期和质量都创历史最好水平。1980~1990年,县建筑设计室设计各类型楼房94606.52平方米,其中框架、半框架结构占72.92%;县建筑公司施工的主要建筑竣工面积97984.83平方米。1990年,县设计室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2人,技术员3人。
县内比较有代表性的建筑有:
邮电大楼 1988年12月新建于生产街,1989年10月竣工。建筑面积2253平方米,投资107万元。主体5层,为砖混结构。顶层为电话会议室。
文化艺术中心(龙城影剧院) 1988年,投资200余万元建成,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砖混结构,共5层,地下层为录像厅和小商店,沿正面上台阶二层为影剧院,可容纳观众2000人。三、四、五层为会议室、舞厅。
清流一中科学大楼 于1990年底竣工,投资100余万元。主楼4层,有科学实验室、仪器储藏室、实验准备室等40间,建筑面积为3150平方米。可供物理、化学、生物、微机等进行科学实验,并设有语音室、史地室、阅览室和阶梯实验大教室。